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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地点可以是( )。不得被裁减的企业员工有钱某看某电视台播放的瘦身内衣直销广告,根据电视提供的经营者的地址邮购了一套瘦身内衣,钱某收到货后不满意。现钱某采取下列哪个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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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的调解,关于偷税罪,下列表述正确的是:亲子鉴定的依据包括()遗传性状审判人员在调解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可再行起诉
所有案件均须经过调解
贯穿在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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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检测员提示受检者取下随身携带的物品,放置于设在安全检查门边的工作台上。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是指( )。某地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并有迅速蔓延的高度可能,卫生主管部门发现某种专业药物能够抑制病发,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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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贯彻涉灾相关规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 )。新鲜皮下出血,3-5天呈()。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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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法定权利。因此所有公务员的辞职都不受任何限制,更不得予以剥夺。作精斑检验时,哪项正确()。下列争议中,可以提出起政复议的有:押解重大案件被告人参加庭审时,应注意( )。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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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右下腹部发现尸绿斑,一般在死后()小时。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尸斑的颜色取决于()。王某与张某是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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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能反应致伤物作用面特征的挫伤部位是()。值庭前,司法警察部门应制定( )。血凝块与血栓的主要区别是()。司法警察在执行法庭押解时应采用的姿势有(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说法中, 未能准确把握法律体系的特征。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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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项不属于脑干继发性损伤症状的是()。黄某在开啤酒瓶时酒瓶突然爆炸,致其身体多处受伤,如果他提起侵权诉讼,诉讼时效期限为(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 )。两侧瞳孔相继散大,对光反射消失
颈强直,恶心,呕吐#
眼球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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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和赵某因租房合同发生纠纷,他们的纠纷有可能通过( )方式解决。下列哪项不是司法警察值庭的职责( )。司法警察在执行法庭押解时应采用的姿势有( )。中国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是()在商店里用六元钱买了一支圆珠笔,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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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案件有核准权的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王某与张某是邻居,一日为琐事争吵以致互殴,公安机关进行了调解。双方对医疗费赔偿等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王某履行了调解协议,而张某没有履行。王某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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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之日起计算。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医毒物分析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关于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法院院长回避,应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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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下尸体现象的发生程度,尸斑大片融合,角膜轻度混浊,《国务院修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城市轨道交通、火车事故等伤害,可认定为工伤。这是国家( )。朱某上学时(16岁)出于好奇,写了一份遗嘱,而后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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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凝块与血栓的主要区别是()。下列毛发中哪一种多呈S状弯曲或呈螺旋状。()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下列()不是检查皮肤金属化的方法。根据高检院有关规定,除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在检察工作中,涉及下列哪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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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项不属于脑性休克的症状()。一名被告人应当由( )名司法警察押解。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列哪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立即出现意识丧失
面色苍白,失语及震动侧的同侧偏盲#
脉搏微弱,瞳孔散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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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膜及粘膜下有溢血点,常见于()。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检材的提取方法中,哪种是错误的。()某通用航空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 200万元,以某架小型直升飞机作为抵押物, 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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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死一般是指()由于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突然意外的死亡。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出院,下列规定正确的是?在法律行为的分类中,以下根据行为构成要件分类的是: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总价为500万元。双方同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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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项属于保存型尸体现象()。尸斑发展到指压不褪色,改变体位也不能消失时为:()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是指( )。尸斑的颜色取决于()。中国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是()尸体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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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是()值庭前,司法警察部门应制定( )。下列属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情形的是常成人尸体在室温16~18℃环境中,死后10h内,平均每小时尸温下降多少度?()就权利本身来看,它( )脱离义务而存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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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项不是早期尸体现象()。张某找到其朋友李某,想借用李某的汽车。李某明知张某驾驶技术不佳,还是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借给了他。张某驾驶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王某受伤。李某为自己的汽车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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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6年之后又发现其曾经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12年。胡某还需要执行的刑期最高期限为( )。如果尸体解剖时,发现死者右侧顶结节有表皮剥脱,无明显皮下出血,皮下出血,相应肌群点灶状出血,最可能的情况是()。血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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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某市在进行新城区开发利用规划时,规划区内要建设一家大型化工厂,关于化工厂的建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省青城市滨海区一化工企业位于海边的化工原料仓库发生爆炸,泄漏的化工原料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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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尸体胃内可闻及何种气味?()章某在商场购买一台冰箱,在“三包”有效期内,经过了两次修理,但仍然不能正常使用。该商场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无电流斑的电击死中,应该无条件退货#
可以要求章某支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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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项不是电击死时电流入口处的病理改变()。颈部的索沟呈“八”字不相交状是:()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旅行社所交纳的服务质量保证金主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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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说法错误的是()。2011年,甲、乙、丙各出资50万元成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以80万元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则不接受丁成为股东。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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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张某,因建房而向村民王某借款。双方约定,张某将自己承包的6亩耕地及地上所种的水稻抵押给王某。后因张某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狄某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狄某的父亲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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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项原因的解释是不对的()。我国刑法理论上把犯罪故意区分为两种类型,即( )。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的,复议机关可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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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撞击地面上,与着力点对冲部位易发生什么血肿?()根据《宪法》的规定,不属于注发流动的是:( )。诊断结论表明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没有能力办理住院手续,哪一个不能办理住院手续?被告人需要上厕所时,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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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欧洲第一部法医学著作,下列论述何为不正确()。交通警察有下列哪些行为,依法会给予行政处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哪些?下列( )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邓某原是K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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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 )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下列哪一项属于保存型尸体现象()。职工刘某,在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与另一骑车人叶某相撞,造成骨折,责任全在叶某,叶某对此无异议。事后刘某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为由,要求按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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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市的某书店与M市的某出版社签订了一个购书合同,双方约定在两市之间的N市支付此批图书。后因出版社的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某书店遂提起诉讼。此案应由( )管辖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是指( )。下列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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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不能作为证人的是( )。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在下列企业可以不受限制的延长工作时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未成年人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和不能辨别是非的人#行业组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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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3-5天呈()。张某意图杀害王某,晚上乘王某在文娱室打扑克之际,放了一把火,结果不但烧死了王某,并烧伤了一起打扑克的李某,赵某,还烧毁了文娱室和靠近文娱室的几个房间。关于张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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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偷税罪,下列表述正确的是:某市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张某贪污的举报线索后,为确定是否立案,应( )。甲公司遗失支票一张,因此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就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毛发检验中,哪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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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开庭前( )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至迟( )日以前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辩护人、证人、鉴定人以及翻译人员,至少提前( )日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地点等。人民法院贯彻涉灾相关规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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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王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李某的一幢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和王某。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 )。A省青城市滨海区一化工企业位于海边的化工原料仓库发生爆炸,泄漏的化工原料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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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下列哪种主体实施的违法行为,( )不属于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表现。甲到餐厅做服务员已满1年,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野外发现一具女尸,检见其眼睛角膜混浊,已不能透视瞳孔,加A、B、O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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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检察官维权的说法有误的是(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是指( )。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的,复议机关可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长江影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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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列哪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的受案包括( )。张某与华为公司订立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张某仍在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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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回避制度的起诉参与人有( )。针对不特定对象而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行为是:《海洋倾废管理条例》规定,倾倒未列入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低毒或者无毒的废弃物,应当事先获得: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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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李某要求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政府机构管理的范围有( )。一名被告人应当由( )名司法警察押解。公司申请其发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