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为了不受法律制裁而不违法的状态是守法的最低状态
题目:关于守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解析:解析: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因此A是错误的。守法的范围是指守法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在我国,守法的范围主要是各种制定法,此外,有些非规范性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也属于守法的范围。因此B是错误的。守法既包括履行法律义务,也包括行使法律权利,因此C的说法也是错误的。D的说法是正确的。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应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 )。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单选题]原始社会中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主要是( )。
习惯
解析:解析:原始社会时期还没有出现法律这种调整方式,调整原始社会生活主要靠原始人类的生活习惯。
[多选题]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主要区别在于
法理学提供的是法律的一般思想,而不是法律的具体知识
法理学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
法理学概括和阐述法学的基本范畴
解析:BCD
[单选题]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钱某只好收下100元假币,找给张某90元人民币。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抢劫罪
解析:解析:《刑法》第172条规定了持有、使用假币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9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题目中,甲虽然有使用假币的行为,但是如果仅是题目中所交代的100元的话,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理。排除A选项。《刑法》第226条规定了强迫交易罪。甲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甲不构成强迫交易罪。排除D选项。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在一些情况下不太容易区别。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相同点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都可以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它们的不同点在于,抢劫罪一般都是当场获取财物,如被害人不立即交付财物,威胁的内容立即成为现实;以暴力威胁的敲诈勒索往往不是当场取得财物,而是事后取得财物。此外,依《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敲诈勒索罪;而抢劫罪没有数额的要求。本题中,甲以暴力相威胁,当场劫取财物,虽然数额不大,但仍构成抢劫罪。因此选C项。
[多选题]有权继承父母遗产的子女包括( )。
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我国继承法中对于“子女”的范围确定。
[多选题]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
前后两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后一危害国家安全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
解析:解析:《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都有权( )。
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的人选
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我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同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芥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柯权根据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1㈠乏,秘书长的人选。因此,C项、D项是正确的;A项、B项是错误的。
[多选题]下列四种行为中不能构成伪证罪的是( )。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的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伪造证据的
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
解析:解析: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不符合主体要件。因此在本题中只有C项的行为可以构成伪证罪,答案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