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甲公司解散 王某被宣告死亡

题目:王某和甲公司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下列哪些情形下其可被视为当然退伙?( )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48条第l款第l项、第3项至第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以上两条规定可知,AB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79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所以C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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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4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作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 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 [单选题]郑国执政子产于公元前536年"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对此,晋国大夫叔向曾写信痛斥子产:"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关于"不为刑辟"的含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不公布成文法


  • [多选题]下列关于英美法系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的叙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 在英国封建法律体系中,令状是诉权的凭证,没有令状就不能起诉

    经过1875年的司法改革,英国首次确立了“衡平法优先”的原则

    殖民地时期的美国以英国法为判案的依据,英国法在北美处于支配地位

    独立战争之后的美国以英国法为基础,参照德国的法律文献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美国法

  • 解析:

    、【答案】BCD

      【考点】本题考点是英美法系中英国和美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解析】英国法起源于央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随着法律制度的发展,在英国封建法律体系行成了令状制度,它要求原告只有在申请到特定的以国王名义签发的令状之后,才能像法院主张实体权利的保护。令状是诉权的凭证,没有令状就不能起诉。所以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不该当选。15世纪,英国正式形成大法官法院,随着大法官的审判实践,逐步形成一套有别于普通法的独立法律体系——衡平法。但是,衡平法与普通法不断发生矛盾,尤其是17世纪初,普通法院法官科克和衡平法院法官埃尔斯密将冲突引向白热化,导致国王詹姆斯一世确立了“衡平法优先”的原则。但是后来经过了1875年的司法改革,统一法院组织,合并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实现了普通法与衡平法的融合,即所有英国法院在同一件诉讼中既可以适用普通法的规定,也可以适用衡平法的规定。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属于应选答案。殖民地时期的北美洲,尤其是在18世纪中期以前,各殖民地实行的法律还是比较原始和简陋,有的殖民地甚至以《圣经》作为判案的依据,英国法并没有在北美取得支配的地位。随着英国殖民者对殖民地压迫的加深以及殖民地社会条件的变化,特别是《英国法释义》的出版,英国法才在北美洲得到普及,到18世纪中期才在北美洲取得支配地位。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属于应选答案。独立战争后,美国法逐步形成。以英国法为基础,参照欧洲大陆的法律文献形成了独具一格的美国法。显然,欧洲大陆的法律文献并不仅限于德国法,还有法国等国家的法律文献,所以选项D也是错误的,属于应选答案。

     


  • [多选题]大名房地产公司从某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大名公司应至迟于2003年9月20日破土动工,按规划建设商品住宅。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公司领导于2004年8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2006年5月,大名公司以缺乏资金为由,请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中尤机械公司用于修建科技园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应对大名公司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市人民政府可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中尤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科技园区,必须取得市政府同意 

    中尤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科技园区,必须取得市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 解析:

    A.闲置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责任及房地产转让规定 [法理详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本题首先应适用第43条的规定,依C、D项所述办理,而不应适用第25条之规定。 又依第25条规定,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故B项叙述也正确。 至于A项,属于针对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形,与本题情形不合,故为错误,依题干要求可当选。


  • [多选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日无条件付款”。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 

    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因该汇票已经丁公司无条件承兑,故丁公司不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 

    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可以签注“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 

  • 解析:

    答案:A

      《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如果丙与付款银行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话,银行可以以此提出抗辩,拒绝付款。因此,A项正确。

      《票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据此可知,甲公司不能以自己与持票人丙公司的前手乙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丙公司。因此,B项错误。

      《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丁公司已经对汇票进行了承兑,那么它就成为了第一付款人,要承担到期付款的票据责任。但是并非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抗持票人,根据《票据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可知,如果丁公司与持票人之间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时,如果持票人没有履行相应的债务,那么丁公司可以以此为由对抗持票人的付款请求。因此,C项错误。

      《票据法》第19条规定第1款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另外《票据法》第22条第(二)项规定,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汇票的必要记载事项。据此可知,汇票出票时不能记载附条件的付款,如果在付款上附有条件的话,就会导致该汇票无效。因此,D项错误。

     


  • [多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

    法院调解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和审理该案件的审判人员,诉讼和解的主体只有双方当事人

    法院调解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具有程序上的要求,诉讼和解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

    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如有给付内容则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过诉讼和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即使有给付内容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 [多选题]下列有关《晋律》的正确表述有哪些?
  • 又称《泰始律》

  • 解析:C.亦称“张杜律”

  • [单选题]第 50 题 李某出售不卫生的熟肉制品,县卫生局接到举报后,经过调查核实,对李某处以5000元罚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县卫生局向有关人员调查询问时应制作笔录

  •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3、37、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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