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十二篇

题目:唐律的篇目数是( )。

解析: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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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立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为管理政权机关,开始由参议会过渡为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
  • 正确

  • 解析:解析:1946年4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的宪法性文件《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是解放战争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宪法性文献。《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立边区、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为管理政权机关。这一规定意味着各级权力机关由抗日时的参议会过渡为人民代表会议,为新中国基本政治制度奠定了初步基础。

  • [单选题]元代对于典当的收赎年限是( )。
  • 未作明确规定


  • [单选题]下列情况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是( )。
  • 甲将乙交其保管的自行车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属善意取得

  • 解析:解析:依据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为:(1)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同时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归国家所有或归还失主,也不适用善意取得。(2)让与人无转移动产所有权的权利。(3)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而取得动产。(4)受让人取得动产时出于善意。据此,只有C符合这四个要件,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 [单选题]某甲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12年之后,因其表现良好而获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6年,某甲故意致人重伤,被判刑9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某甲应如何适用刑罚:( )。
  • 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 解析:解析:这是一道综合考查假释和数罪并罚的选择题。(1)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某甲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2)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对其所犯新罪(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即9年有期徒刑);(3)确定前罪(盗窃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是无期徒刑;(4)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应当适用的刑罚———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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