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香槟:红酒
题目:咖啡:茶
解析:咖啡与茶都是提神饮品,都是需要用水泡饮的;大麻不同于香烟,在我国是违禁毒品,排除C;酸奶与奶酪都是乳制品,但酸奶是饮品,奶酪是食品,排除A;巧克力不同于冰激凌,冰激凌需要冷藏.排除D;而香槟与红酒都是属于酒类,且大都用于宴请场合,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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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 )对于透明相当于政务对于( )
信息 公开
解析:信息透明,政务公开。
[单选题](1)打通客户服务电话(2)冰箱接地线路故障(3)险些被电灼伤 (4)厂家登门道歉 (5)更换全新冰箱
2—3—1—4—5
解析:事件的过程是:冰箱接地线路出现了故障,用户险些被电灼伤,后打通了客户服务电话,厂家登门道歉并为客户更换了全新的冰箱。
[多选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规定:“《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这一解释属于( )。
立法解释
有权解释
解析:有权解释(也称正式解释、法定解释)与无权解释(也称非正式解释)相对,是指有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有权解释,根据锯释的机关兀同,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一般地,在我国,所谓立法解释,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故本题应选A、B项。所谓类推解释是指使用类推方法对法律条文含义所进行的扩大性解释,本题并无此种解释。
[单选题]某甲原为一公安机关民警,因为严重违反纪律规范被依法清除出警察队伍,领导找其谈话要求其将此前依法配备的枪支、子弹上缴,但某甲欺骗说不小心丢失,就是不依法上缴,对某甲的行为应定性为( )。
非法私藏枪支罪
解析:解答此题的关键在于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然后对照题干所提供的条件,便可得出答案。选项D“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是指非法将枪支由一地运至他地,使枪支在空间位置上发生位移,而本题在题干中并未提到枪支位移的问题,所以容易排除。剩下的便是对A、B、C的区分,明确了“储存”“持有”“私藏”三种行为方式的区别,答案为C便明确了。
[单选题]《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 )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刑事
解析:C《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单选题]2,4,8,24,88,( )
664
解析:第一项的平方+第二项=第三项。以此类推,242+88=(664)。
[单选题]张某将一五岁幼童王某骗离家庭并欲将其带至外地出卖,途中被抓获,王某得救。张某的行为构成( )。
拐卖儿童罪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2)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儿童罪沦处。本案例中,张某拐骗幼童王某是为了出卖,故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多选题]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
法定权利
延期抗辩权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有权拒绝其相应地履行要求。这就是合同法为了保护双务合同当事人避免因自己的履行而对方未为对待给付而受到损害。由此可见,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成立的一种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利,无需当事人之间作特别约定,故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一种法定权利(A项),非约定权利(B项)。由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当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从而导致合同履行向后推迟。如果对方履行了债务,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一方也应当恢复自己的履行。因此,同时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效力是使合同延期,而不是永久地对抗请求权0所以,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属于延期抗辩权(C项),非永久抗辩权(D项)。故正确答案是AC。
[单选题]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到目前为止,用脊电针的方法是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最有效的方法
解析:图中未提及用脊电针方法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是否是最有效的方法,因此C选项表述错误,其他三个选项表述均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