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为维护旗人特权,清代时期审理一般旗人案件的是
  • 正确答案 :AC
  • 内务府慎刑司

    步军统领衙门

  • 解析:AC

  • [单选题]下列法律概念中,属于客体概念的是( )。
  • 正确答案 :C
  • 动产

  • 解析:解析:客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故动产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 [单选题]在直接选举的地方,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
  • 正确答案 :B
  • 1/3至1倍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直接选举。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3至1倍。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

  • [单选题]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条件是:该分支机构有( )。
  • 正确答案 :D
  • 法人书面授权

  •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因此,A、B、C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 [多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正确答案 :AC
  • 法的实施方式包括守法、行政和司法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

  • 解析:解析:守法既包括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包括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并非所有违法行为同时违反道德。

  • [多选题]甲、乙系夫妻,约定8万元存折为甲所有,12万元房产为乙所有,其余l0万元财产为二人共有。甲欠丙50万元债务,则( )。
  • 正确答案 :A
  • 如果丙知道该约定的,丙无权要求乙用其12万元房产还债 如果丙不知道该约定的,丙有权要求乙用12万元房产还债 如果丙知道该约定的,乙有义务以10万元共有财产清偿债务 如果丙不知道该约定的,丙有权要求甲、乙以其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共同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婚姻法》第19条规定了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谓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权利进行约定的法律制度。夫妻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婚姻法》第17条和第18条适用的效力。夫妻约定财产制在审判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任何一个离婚案件,在认定财产性质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夫妻对财产是否有约定,凡是有合法约定的应当依据约定,没有约定的,才考虑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和特有财产的规定处理。约定财产制有对内和对外两方面效力。从对内效力看,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从对外效力看,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对于第三人也有效,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对外不发生效力,即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债务不是自己欠的,夫妻有约定而不承担该债务。只要未借债一方不能证明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均得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先对第三人清偿债务。清偿后,不负债的一方再向另一方索赔。可见,该条规定重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就本题而言,如果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丙知道该约定的,则夫妻对于财产的约定对其发生法律效力,甲作为丙的债务人,丙有权要求甲以夫妻共同财产和甲的个人财产清偿,但无权要求乙用个人财产清偿债务。因此,A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如果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丙不知道该约定的,则夫妻都有义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清偿债务。因此,B顶和D项也是正确答案。

  • [多选题]法治的社会内涵包括( )。
  • 正确答案 :ABCD
  • 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

    依法办事的原则

    良好的法律秩序

    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

  • 解析:ABCD

  • [单选题]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 ),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 正确答案 :C
  • 设立选举委员会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直接选举。根据我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在直接选举中,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

  • [单选题]下列哪种行为人完全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
  • 正确答案 :A
  • 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8、19条的规定,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单选题]违法行为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
  • 正确答案 :A
  • 正确

  • 解析:解析: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它们在形成、表现形式、调整对象、调整机制、评价行为的标准等方面都有不同。一般来说,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更广,法律调整的是那些要求并可能由国家评价和保证的社会关系,而道德调整的领域却几乎囊括一切社会关系。需要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大都需要道德调整。凡是违反社会主义法律的行为,大都同时受到社会主义道德的谴责。但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却有很多不是违法行为。故本题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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