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

题目: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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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假设戊感到抵押权诉讼过程繁琐并且费用过高,因此在诉讼过程撤诉,并且对甲表示放弃抵押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己在其放弃的抵押权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 [多选题]甲乙合伙开办了一家美容馆,向丙借了1万块钱作为运营资金,丁对甲乙的借款作了保证,但对保证的方式没有约定。甲乙由于美容馆经营不善而迟迟未还丙欠款。丙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起诉甲、乙和丁。在法庭辩论时,甲对借款表示承认,并恳求减少利息数额。乙则表示该债务已因丙的免除而消灭,并出示了丙同意免除债务的信件。丁因为有事没有到庭。参照案情,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
  • 甲的承认行为只对其个人有效

    乙的抗辩行为对全体有效

    乙的抗辩行为只对甲有效,对没有到场的丁无效

  • 解析:ABC。本题涉及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丁对甲乙之间的债务负连带保证责任,在丙索要欠款一案中,甲乙丁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据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在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问题上采取“承认原则”而非“有利原则”,乙的抗辩行为即使有利于被告全体,也必须征得甲、丁的同意才能对他们生效。因此只有D项正确,ABC项错误。满足题意。

  • [单选题]第 48 题 关于李军案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李军案应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o)┘; ????(_)

  • 解析:本题考查法院的级别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因此,本案中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应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刑诉解释》第5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中李军的所有行为都应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B项正确。

  • [多选题]第 68 题 2009年2月,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币购买了l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某海关人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税8万元。
  • 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刘某的行为构成逃税罪

  • 解析:[考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逃税罪

  • [单选题]某水泥厂于2010年4月10日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让债权人限期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申报期满,共有36家债权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又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经大量工作,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经人民法院认可,执行该分配方案。设某债权人认为清算组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他应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
  • 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该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定

  • 解析:《企业破产法)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认为债权入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C正确。

  • [单选题]第 32 题 以下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 单位犯罪以刑法明文规定为前提。因此,某种犯罪行为“由单位实施”,但刑法没有将单位规定为行为主体时,应当而且只能对自然人定罪量刑


  • [多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国务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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