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程某修改了密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应视为收受钱款的行为已经实施终了,构成受贿罪的既遂

题目:程某担任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进口聚丙烯招投标项目中,多次为杨某开办的某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杨某所送的招商银行一卡通银行卡一张,存有678000元。程某拿到银行卡后修改了密码,但一直未实际从卡中支取存款。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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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 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

    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


  • [多选题]特定国家民主制度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为
  • 政权组织形式

  • 解析:

      B.政权组织形式


  • [多选题]下列关于中国古代契约的规定,正确的有
  • 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是指把债的标的和双方权利义务写在契券上,"别"是指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各执一半

    宋朝的借贷契约因袭唐制,对借与贷做了区分,借是指使用借贷;贷是指消费借贷;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对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宋朝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绝卖是指一般买卖;活卖是指附条件的买卖,当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赊卖是指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法,而后收取出卖的价金

  • 解析:宋朝的借贷契约因袭唐制,对借与贷做了区分,借是指使用借贷;贷是指消费借贷;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对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D.宋朝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绝卖是指一般买卖;活卖是指附条件的买卖,当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赊卖是指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法,而后收取出卖的价金


  • [单选题]第 2 题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赔偿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国家赔偿法》没有就行政赔偿程序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解析: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国家赔偿法》没有对行政赔偿程序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在不与《国家赔偿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适用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故A项的说法错误。BCD项的说法,均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规定》作为依据。

  • [单选题]想像力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定。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 )
  • 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 解析:B。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同时,由于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股东起诉时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 [单选题]1999年1月,王某向何某借款2000元,并约定一年后还款。一年后王某并未还款,何某觉得自己也不急着用钱,也就没有要求王某还款。到了2009年2月,何某想起这笔欠款,找到王某要求其归还,但王某矢口否认曾向何某借款。于是何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 案件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仍应受理,若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不得主动释明

  • 解析:D。何某提起诉讼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所以《民诉意见》第153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的规定已被上述司法解释取代,考生注意比较和记忆。

  • [单选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对土地用途如何分类?
  •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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