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题目:张某,15周岁,某中学初二学生。因对经常殴打他的继父吴某心怀仇恨,某日中午趁家人不注意在吴某的水杯下毒,致吴某死亡。对此,张某:
解析:《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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