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律师事务所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当个别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外债务时,其他合伙人不承担对外责任

题目: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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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确立的。( )
  • 汉宣帝

  • 解析:【考点】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 [多选题]关于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乙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嫖宿幼女罪判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在服刑13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丙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罚执行7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第2年,丙犯抢劫罪,应当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经过缓刑考验期后,发现丁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2年,犯故意伤害罪,应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丁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 在西方,无论哪一个民族的语言中的"法"都有"权利"的含义

  • 解析:

    「考点」法的定义「解析」在西方,法虽有统一的词汇。可用"law"表示,但是一般来讲,法有国法(人定法)


  • [多选题]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 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

    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 解析:

    B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这是我国民法确立不当得利制度、民事审判机关解决不当得利问题的法律依据。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主要有: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选项A错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甲、乙约定的利息为原本金的50%,显然超出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即对于超出部分乙不能根据法律规定取得也不能根据约定取得,此种情形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甲有权请求乙返还。

      选项B正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通意见》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据此可知,甲对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履行后,再以自己不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因此,债权人乙取得清偿款是有法律依据的,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选项C错误。甲将乙的鸡吃掉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造成了乙的财产损失,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选项D错误。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属于基于第三人的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之债。

     


  • [多选题]下列关于指定辩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指定辩护既存在于公诉案件,也存在于自诉案件

    指定辩护的前提是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指定辩护可分为任意性和强制性两种

  •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由此可见,指定辩护只发生在审判阶段,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指定辩护的义务。指定辩护与案件是否公诉案件无关。且可分为任意性(可以指定辩护)和强制性(应当指定辩护)两种。前提是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故B、C、D正确.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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