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因为甲部工作繁重,可以设甲部的部长1人,副部长5人 甲部的设立,经总理提出,仅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甲部因其重要地位,甲部部长参加国务院常务会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国务院工作中涉及甲部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题目: 假设国务院拟设某一新部,称甲部,甲部的工作特别繁重,国务院筹划大力充实甲部人员,下列关于国务院甲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几项?
解析:
、【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点是国务院组织制度及设立新部的程序。
【解析】根据1982年《国务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甲部部长并非国务院常委会议的组成人员,C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应当入选。国务院工作中涉及甲部的重大问题,可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可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来讨论决定,而非仅能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来讨论决定,故D项表述是错误的,应当入选。《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甲部的设立,仅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表述是不对的,因为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是有相关权力的,故B项错误,应当入选。《国务院组织法》第9条规定,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至4人。因为甲部工作繁重,就设5个副部长是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所以A项是不正确的,应当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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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官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对于法官经过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解析:「考点」法官的人选;任职限制;考核「解析」我国《法官法》第12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故A项错误。
[多选题]我国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原则同法律的阶级性不是对立的,主要原因是
我国实施的是社会主义法律,是在社会主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解析: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定义既是。
[多选题]关于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评价,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公民可以向该许可的实施机关就该许可的实施提出意见
该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该许可存在的必要性进行评价
该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定期对该许可进行评价
解析:参见《行政许可法》第20条。
[多选题]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的情形包括:( )
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解析:ACD。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10条的规定。
[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
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单选题]第 38 题 某单位排污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局经市政府批准对其作出署名为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应当以环保局为被告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19条。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宪法
解析:《宪法》第67条第3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是基本法律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之修改权在全国人大
[多选题]某市检察院在审查甲杀人案中,发现遗漏了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乙。对此检察院应该如何处理?
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乙补充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符合逮捕条件,可以直接决定逮捕乙
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可以直接将甲与乙一并提起公诉
[单选题]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陪审团既可以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判决,又可以对法律的适用提出意见
解析: 【考点】英国陪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