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英国制定法的重要性不如判例法 制定法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整理修改 很多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题目:下面对英国制定法的理解正确的有:( )。

解析:

、【答案】ABC

  【考点】本题考点是英国制定法的地位

  【解析】在英国法的整个体系中,制定法只居于次要地位,它只起补充、解释、整理修改或重申判例法的作用。虽然在英国法体系中随着国家的发展,制定法的比重不断增加,但英国法中如果没有判例法,就不成其体系,如果没有制定法,则其体系依然可以独立存在。从制定法和判例法的效力上看,英国在中世纪就已经确立了制定法的效力优于判例法的原则,当判例法与制定法发生冲突时,制定法的效力优于判例法,同时判例法的发展也不能否定制定法的效力。制定法却可以修改普通法和衡平法。英国现代的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定法不管多么好,只有通过法官在审判实践中适用,“重新肯定”之后,它才能进入英国法的体系,而成为英国法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不通过这个过程,制定法就不能变成真正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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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审查,下列属于审查内容之一的选项是:( )
  • 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 解析:庭前审查为形式审查,不审查实质的事实和证据。

  • [单选题]毒贩甲得知公安机关近来要开展"严打"斗争,遂将尚未卖掉的50多克海洛因和贩毒所得赃款8万多元拿到家住偏远农村的亲戚乙处隐藏。公安机关得到消息后找乙调查此事,乙矢口否认。乙当晚将上述毒品、赃款带到后山山洞隐藏时被跟踪而至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乙的上述行为应当以何罪论处?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 [多选题]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 

    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 解析:

    D

      选项A错误。《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据此可知,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也具有执行力。

      选项B错误。《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据此可知,在仲裁中,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选项C错误。《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据此可知,仲裁原则上也是应当开庭审理。

      选项D正确。仲裁机构是民间机构,而法院是司法审判机构,是国家机关。

     


  • [多选题]下列关于再审裁判的说法,错误的是:( )
  • 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乙再审案件,再审法院发现原判决虽理由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遂对原判予以维持

    丁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本着一次解决纠纷原则,对该新请求予以判决

  • 解析:ABD。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不能申请再审,A错误。再审发现原判决结果正确,但理由有瑕疵的,应当在纠正该瑕疵后维持原判,B错误;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撤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对此加以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准许,C正确;再审审理范围限于当事人申请或检察院抗诉范围,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法院均不得对此进行审理,D错误。

  •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
  • 乙因与单位领导存在矛盾,即擅自对单位在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操作,给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严重的混乱

    丁为了显示自己在计算机技术方面的本事,设计出一种计算机病毒,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


  • [单选题]关于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国变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商鞅提出“轻罪重刑”,反对赦免罪犯,认为凡有罪者皆应受罚

  • 解析:

     【考点】商鞅变法


  • [多选题]第 67 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周某完全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对患者注射青霉素后,就诊人发生过敏反应,经抢救无效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村民赵某利用一些具有一定疗效的偏方偶尔为群众治病,并未开办诊所以此为业,不属于违法犯罪

    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而医疗事故罪是结果犯

    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因并发症死亡,非法行医的贺某对其死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解析:青霉素过敏反应在医学上不常发生,但是依患者的个人体质不同发生在个别人身上也无法预料和避免,医生对此类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

  • [单选题]第 22 题 经常居住地为甲区、户籍所在地为乙区的李某,被丙区的公安局带到丁区限制人身自由达24小时之久,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法院的说法正确的是:
  • 可以是甲区、乙区、丙区或者丁区人民法院

  • 解析:[考点]行政案件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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