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
  • 正确答案 :B
  • 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

  • 解析:《刑诉解释》第25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进行下列具体规定:(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选B。

  • [多选题]下列关于委付和代位求偿关系的提法哪些 是正确的?( )
  • 正确答案 :ABD
  • 委付适用推定全损,而代位适用于全损或部分损失

    委付转让的是保险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的权利义务,而代位是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委付是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按全部损失求偿,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赔付了全部保险的金额后,取得保险标的所有权;而代位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于第三者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

  • 解析:

    【考点】委付与代位的关系


  • [多选题]下列有关证券公开发行的叙述哪些是正确的( )
  • 正确答案 :ABCD
  • 向不特定的对象发行证券为公开发行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证券应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公开发行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 解析:

    《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证券法》第11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答案ABCD正确。


  • [单选题]张某因犯杀人罪被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张某未犯新罪。二年期满后的第二天,高级人民法院尚未裁定减刑,张某将同监另一犯人打成重伤。该高级人民法院对伍某应当作出什么处理?( )
  • 正确答案 :C
  • 先依法裁定减刑,然后对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 解析:根据《刑诉解释》第361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即应当减刑。如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题中高级人民法院虽未裁定减刑,但张某的2年缓刑执行已经期满,应当减为无期徒刑,其伤人行为应当另外以故意犯罪数罪并罚。

  • [多选题]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正确答案 :BC
  • 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

  • 解析:想象竞合犯,又称为想象的数罪,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也就是以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一个行为,数次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对于想象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A项中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受重伤,甲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即暴力行为,同时触犯了强迫交易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罪名,成立想象竞合犯,因此,应当根据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的原则处理而不实行数罪并罚。A项错误。C项中,行为人在杀人犯罪意图的支配下产生了杀人和盗窃枪支两个不同质的罪过,并进而实施了盗枪行为,而这一行为触犯了两个异种罪名——盗窃枪支罪、故意杀人罪(预备),完全符合想象竞合犯的特征,成立想象竞合犯。C项正确。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B项中,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实际上是其拒不退还的表现,因此,不单独构成诈骗罪。事实上,诈骗罪的对象系他人占有的财物,而本题中,摩托车是乙借用李某的,即乙已经基于借用关系占有了摩托车,因此,摩托车属于乙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而非他人占有的财物,因此,乙将摩托车据为己有不成立诈骗罪。B项正确。吸收犯是指行为人的某个犯罪行为,是其他犯罪行为必经的过程或者当然的结果,被其他犯罪行为吸收,不独立成罪的情形。吸收犯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数个独立的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2)数行为触犯不同罪名;(3)数行为之间存在吸收关系。在盗窃信用卡的场合,如果行为人仅盗窃信用卡而不使用,那么,被害人就不会遭受数额较大的财产损失,同时信用卡本身虽然也为财物,但其自身的价值无法达到盗窃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仅仅盗窃信用卡而不使用的场合,行为人并不成立盗窃罪。既然盗窃信用卡本身并不构成盗窃罪,也就无法认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因为吸收犯的成立首先必须要有数个独立的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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