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延期审理
题目:如果开庭当天刘稳因泥石流原因,没坐上开往县城的早班车,未能出庭,对此,人民法院应当:( )
解析:C。刘稳不能到庭属于有正当理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的延期审理的情形。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下列选项哪些是高度自治所包括的内容?
立法权
行政管理权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解析:A.立法权
B.行政管理权
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正确答案:A,B,C来源
[单选题]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单选题]第 8 题 《海关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的处罚决定,海关可以将其保证金没收或者将其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折抵。海关采取此种措施属于下列哪一种性质的行为?( )
直接强制
解析:本题考查直接强制的概念和种类。直接强制是指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时,由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针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直接采取强制手段使义务得以履行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直接强制的种类主要有强制拘留、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制拍卖等。本题中,海关的行为属于强制扣缴,是直接强制的一种。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直流屏一套、智能操作模拟屏一面、模拟屏信号柜一面等,价款25万元;自订货之日起7日内预付10万元,到货后7日内付10万元,余款于调试运行后7日内付清;甲公司于5月9日前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图纸由乙公司确认签字后生产,6月9日前交货。由于甲公司至6月9日仍未能提交全部技术图纸,乙公司于6月16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为此引发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无须赔偿甲公司所受损失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法定解除权问题。本题中,甲、乙公司约定:“甲公司于5月9日前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图纸由乙公司确认签字后生产”,由于甲公司至交货日期尚未提交全部技术图纸,致使乙公司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导致合同解除的过错方是甲公司,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甲公司无权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多选题]参与分配制度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能够参加到他人已进行的执行程序中,使自己的债权获利平等受偿的制度。下列关于参与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不能是法人
被执行人不存在免责问题
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
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取得金钱债权的执行根据
解析: 《执行规定》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故ABCD均正确。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法与****的法理阐述,观点正确的是
****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法律确认、保护****
****有利于实现法律的有效性,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
解析:A,B,D
随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与人权的关系。人权对法的作用体现在:(1)人权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2)可以诊断现实社会生活中法律侵权的症结,从而提出相应的法律救济的标准和途径(3)有利于实现法律的有效性,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法对人权的作用体现在:(1)法律确认人权(2)法律保护人权(3)法律发展人权。人权的法律保护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国内法的保护,包括立法和宣言保护、司法保护和个人保护。
[多选题]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关于撤销仲裁裁决,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于事实清楚的,可以在撤销仲裁裁决的同时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并作出判决
解析:C
【解析】C选项违反了不告不理的诉讼法理。
[多选题]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我国法律?
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国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解析:BCD,依据《合同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一个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主要是指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勘探开发自然资源活动在中国境内进行。因此应当选
B、C、D项。而A项设立的是外商独资企业,不属于《合同法》第126条规定的强制适用中国法的涉外合同,因此不应选。本题是一个常考的法条题,A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如果法条记得不清楚,很容易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