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题目::甲将其所有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到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l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
解析:条件是客观上可能会发生但不必然会发生,否则就不是条件。期限则是固定的时间段,时间肯定是必然存在的。死亡是必然的,因此是期限。由于死亡时合同终止,因此是附终期的合同。本题的难点在于有可能认为乙的死亡暂时不确定,因此认为是条件,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必然会发生的事实一定不是条件,否则再附条件就没有意义。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2002年上海食品和服装零售总额为825.3+268.7=1 094(亿元),北京食品和服装零售总额为469.9+191.2=661.1(亿元),上海高出北京(1 094-661.1)÷661.1=65.5%,故选C。
文段的前一句说明了科学的积极影响,“但”字一转,后一句说明了科学技术的局限性,“但”字后面是论述的重点。选项A不是论述的重点;选项B、C过于绝对;选项D是文段所要表明的主要观点,故本题选D。
考查要点是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主体之间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指与主体意志无关的事实,如死亡、出生、物的消灭、不可抗力等。行为则是受主体意志所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如发出要约、订立合同、立遗嘱、拾得遗失物、违约行为、侵权行为等都是行为。该题前两句只是对事实法律关系的描述。关键是所问的问题,即“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引起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的法律事实不是乙死亡这一事件,而是甲的侵权行为引起,死亡是侵权行为的结果。因此,正确答案的前项肯定是行为。财产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出现,死亡是法律事实中的事件。财产继承法律关系位于侵权赔偿关系后,故答案的后项是事件。符合该解释的只有B。
这是博登海默关于正义最著名的一句话,主要含义是没有永恒的正义,正义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并且不同的人所追求的正义也很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