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冬暖多雨,夏热干燥
题目:地中海气候的特征是( )。
解析:地中海气候的特征是冬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干燥。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贵州省甲县副县长贾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量的贿赂,帮助一些企业逃脱质检,导致本县的重大支柱产业——建材行业的质量下降,产品滞销,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某也与此事有牵连.在甲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324名正式代表中有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甲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贾某和陈某的罢免案.对此,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
25名代表提出的罢免案无法启动对贾某的罢免程序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甲县人大开会期间,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和1/10以上(在本题中,即是33名代表)代表可以提出罢免案,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A-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6条规定,副县长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检察院检察长是合法罢免程序下人大的罢免对象,所以C项错误,不能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符组织法》第38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罢免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选民的过半数通过。依此,D项是错误的,罢免案需要经金体代表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列席代表”。实际上,人大制度上并无“列席代表”一说,只有“代表”和“列席人员”之分。
[单选题]汉武帝两次派谁出使西域?( )。
张骞
解析: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汉武帝两次派张骞出使西域,加强内地同西域的联系,故选C。
[单选题]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 )。
B街道办事处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宪法》第111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行政公署是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信访办公室一般是人大常委会或行政机关下属的机构,而不是派出机关。
[单选题]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是指( ).
对已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整理和归类
解析:D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是指对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进行整理使之形成系统的活动。
[单选题]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是( )。
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解析:《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卜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B项为战略任务;C顶为根本要求;D项为方针。本题答案为A。
[单选题]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主要是调整( ).
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解析:A国家结构形式指的是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什么原则,采取何种方式划分国家内部的组成以及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多选题]甲发现有人盗窃后逃跑,便手持砖头追赶,并用砖头投掷该窃贼。结果砸到了旁边的群众,致人重伤。甲的行为是( )。
过失犯罪
不是正当防卫
解析:BC【解析】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不能针对第三者,所以甲砸伤第三者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过失行为。
[单选题]甲欲搭乘乙公司的长途汽车,因为时间紧迫,甲没有买票即登上了汽车,甲表示上车后补票,汽车司机也同意了甲的做法。后由于司机驾驶失误,发生车祸,甲受伤,此时甲还没有补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93条、第302条的规定,尽管甲在上车时没有买票,但是已经取得了司机的同意,并且表示会补票,因此应该认定甲和乙公司之间的客运合同成立。由于司机的原因造成甲的损伤,乙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单选题]甲欠乙1万元钱,双方约定于2002年5月20清偿,到期后,甲并未归还。乙后来到广州,2004年3月15日乙在广州出车祸,昏迷,经多方治疗2005年4月20恢复健康。乙对甲的诉讼时效届满日为( )。
2005年6月25日
解析:《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本题中,乙对甲的诉讼时效由于乙的昏迷而要从原因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2个月零5天。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