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公室告
题目:秦朝把杀伤、盗窃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称为______。
解析:解析:秦朝把犯罪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两类。因“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与奴妾”等引起的家庭范围的侵害行为是“非公室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称之为“公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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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是( )。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多选题]郭某冒用公司名义,与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2份标的为7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规定,贸易公司先期给付郭某30万元货款,待合同履行完毕后,贸易公司将全部货款补齐。郭某拿到30万元货款后逃匿。郭某的行为构成了( )。
合同诈骗罪
诈骗罪
解析:解析:合同诈骗与一般诈骗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应适用特别法。
[单选题]甲于2003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待曾在 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 )。
30000元
解析:解析:甲于1997年诈骗4000元,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是到2003年甲主动交待该诈骗行为时已经经过了6年,超过了追诉时效,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甲与乙共同诈骗 30000元,因为是共同实施的诈骗行为,双方的诈骗金额都应该认定为30000元,虽然后来分赃时双方平分,但是不影响诈骗金额的认定。因此应该选B。
[单选题]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是没落的奴隶主贵族阶级挽救其统治的重大措施。 ( )
错误
解析:解析: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是新兴地主阶级反对没落的奴隶主贵族阶级统治的措施。
[单选题]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
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解析:解析:《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依照这条规定和刑法原理,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犯交通肇事罪,不应当撤销缓刑。根据以上法条规定,只有A项是正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