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平政院
题目:北洋政府设立的中央行政诉讼审判机关是( )。
解析:解析:在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是最高审判机关,平政院主管行政诉讼,在县级因未设普通法院,由县知事兼理司法。故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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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宋代法律规定,犯人推翻口供时应改换审判官重审的审判制度是( )。
翻异别勘制
解析:解析:宋代重视证据定罪,而口供是定罪量刑不可缺少的证据,往往由于刑讯,口供与其他证据材料相矛盾。在此情况下,则实行“翻异别勘制”,即犯人否认其口供,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则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审理。法律规定翻异一般不超过三次。
[多选题]下列对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的理解正确的是( )。
人权是人生丽就有且普遍享有的权利
人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公民基本权利是人权的政治法律体现
解析:解析:公民基本权利是由一个国家宪法确认并予以保障的权利,其与人权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
[单选题]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是( )。
刑事违法性
解析:解析: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支配下,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
[多选题]下列犯罪中,可以由单位构成的有( )。
集资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
解析:解析:参见《刑法》第192条、第193条、第196条、第198条的规定。1979年《刑法》第151条、第152条只规定了普通诈骗罪,1997年新刑法将集资诈骗罪(第192条)、贷款诈骗罪(第193条)、票据诈骗罪(第194条第1款)、金融凭证诈骗罪(第194条第2款)、信用证诈骗罪(第195条)、信用卡诈骗罪(第196条)、有价证券诈骗罪(第197条)、保险诈骗罪(第198条)、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04条第1款)以及合同诈骗罪(第224条)这些特定领域内的以特定的欺骗方法进行的诈骗活动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使之与普通诈骗罪形成了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掌握诈骗类犯罪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熟记九种特殊类型的诈骗罪名。因为诈骗罪与特殊类型的诈骗罪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只有明确特殊诈骗罪的类型,在分析案例时才能准确判断是否属于(普通)诈骗罪。(2)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自然人,特殊类型诈骗犯罪中只有贷款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限于自然人,其他犯罪主体均包括单位和自然人。(3)从法条上看,九种诈骗类犯罪的主观方面有些明确写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例如,《刑法》第193条的贷款诈骗罪;有些却没写,例如,《刑法》第196条的信用卡诈骗罪。但是,依据《指南》的观点,上述所有的诈骗类犯罪在主观方面都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4)关于法定刑方面,要注意普通诈骗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特殊类型诈骗罪中的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和信用证诈骗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5)重点掌握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多选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要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其表现是( )。
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必要时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
接受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质询
解析:解析: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政体,决定了司法权来源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最高人民法院既然由全国人大产生,就要向全国人大负责。这种责任主要表现在下述方面:(1)最高人民法院要在全国人大每次会议上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报告工作;(2)对于适用法律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理解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求法律解释,以了解立法意图,正确适用法律。常委会如果作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必须遵照适用;(3)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依法定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质询,要求解释;(4)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组织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特别调查委员会,就严重的违法失职等司法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听证,对有关司法人员作出处理;(5)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据宪法授予的监督权,对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进行个案监督,指出裁判违反法律的地方,由法院自行依照法定程序更正裁判。
[单选题]民事法律关系是典型的( )。
平权型法律关系
[单选题]《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委会可以依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这一规定属于( )。
委托性规范
解析:解析:确定性规范是指内容明确的行为规则;准用性规范是指未规定行为规则,准允参照、引用某项规定的法律规范;任意性规范则是法律允许人们在一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法律关系的内容,均与题目不合。委托性规范则是行为规则内容不确定,而委托另一专门机关来确定的规范。
[多选题]我国刑法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 )。
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犯罪分子与家属共有财产中属于犯罪分子所有的部分
解析:BD
[多选题]下列犯罪中,属于继续犯的有( )。
重婚罪
非法拘禁罪
遗弃罪
解析:解析:盗窃罪在犯罪既遂后,仅是犯罪状态的持续,并非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处于持续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