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甲-A,乙-C,丙-B
题目:甲、乙、丙三人是同一家公司的职员,他们的未婚妻A、B、C也都是这家公司的职员。知情者介绍说:“A的未婚夫是乙的好友,并在三个男子中最年轻,丙的年龄比C的未婚夫大。”依据该知情者提供的信息,可以推出三对准夫妻分别是( )。
解析:本题使用排除法作答比较简单。由“A的未婚夫是乙的好友,并在三个男子中最年轻,丙的年龄比C的未婚夫大”可知A、C的未婚夫不是丙,故可排除A、C、D项。89.A[解析]从题干得知,至少两名右手执拍的,R不入选,且选四名参加。可知S和T一定参加。已知“S不能与L配对,T不能与N配对,M不能与N或L配对”的限制条件,s能配对的选手有M、o,T能配对的选手有M、O只有选s、T、M、O四人,故可知共有一种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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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是( )。
受害人的故意
解析:《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只有一个即受害人的故意。受害人故意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即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损害;二是受害人故意实施违法行为。”故选B。
[单选题]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财产给第三人,则( )。
出卖行为无效,但善意第三人有权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解析:对于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的行使,应当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果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某个或某些共有人有权代表全体共有人管理共有财产时,则该共有人可以依法或依合同对共有财产进行管理。例如家庭共有财产的管理可以由家庭成员中推举出一人为之,而不必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进行。但是,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是无效的。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单选题]下列有关《北齐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
《北齐律》确立了死、流、徒、杖、鞭五刑制度
解析:《北齐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制度,该制度成为隋朝《开皇律》规定的“十恶”制度的渊源。可见,A项表述错误。《北齐律》直接成为《开皇律》的蓝本,而《开皇律》则是《唐律疏议》的蓝本。可见。B项表述错误。《北齐律》以“法条明审,科条简要”丽著称于世,而《开皇律》以“刑网简要、疏而不失”而著称于世。可见,C项表述错误。《北齐律》确立了死、流、徒、杖、鞭五刑制度,这为《开皇律》最终确立笞、杖、徒、流、死五刑制度打下基础。可见。选D项。
[单选题]以下各项,说法不正确的是( )。
苏轼的书法作品《黄州寒食帖》在书法界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
解析:苏轼的《黄州寒食帖》被誉为天下第三行书,《兰亭集序》是天下第一行书。
[单选题]柳树:柳枝
核桃:核桃仁
解析:柳枝是柳树的一部分。核桃仁是核桃的一部分。其他三项均不符合这种关系。
[单选题]博弈思维是指这样一种思维方式,由于我们的目标取决于自己和他人的策略选择,要使用理性分析力,分析各种可能的备选策略及其组合下的各种可能后果和实现这些后果的可能性,从而选择使我们收益最大的策略。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所反映的是博弈思维
解析:博弈思维是一种带有选择性的思维方式,它是在权衡和比较的前提下完成的最优选择。B项错在“焉知非福”的结果并不在塞翁的预料之内。因此并不是“使用理性分析力”选择“收益最大的策略”。故答案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