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D市法院有管辖权 B市法院有管辖权
题目:A市甲水果公司经理和B市乙农贸公司经理在C市洽谈时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货地点为D市,并规定发生纠纷时由C市或D市的法院管辖。后甲公司迟迟不到D市提货,乙公司唯恐时间过长影响苹果质量,便将苹果运至与A市临近的E县,并通知甲公司到E县提货。甲公司虽不同意,但也只好自己派汽车将苹果运回A市。后发现该批苹果中掺杂了一些次品,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要求赔偿。则关于本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
解析:AC。本题涉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和协议管辖的基本知识。协议约定合同管辖的法院必须唯一确定,本案中的约定无效,因此C市法院作为合同签订地法院并不能取得管辖权。《民诉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E县是实际履行地,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变更履行地点上并未达成一致,是乙公司的单方面决定,所以仍应以D市为合同的履行地。所以D市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B市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第 52 题 李某为某市民政局的副处长,因违纪受到有关部门调查,李某提出以下申辩理由,下列选项中可以免予处分的理由有:
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已经改正
解析:[考点]行政处分
[多选题]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监督法》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
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多选题]唐律规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取得物权?( )
买卖
无主物的占有
埋藏物的发现
孳息物的归属
解析:B.无主物的占有
[多选题]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行为模式在法律条文中可以省略
法律规则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
[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
法官乐某为办好案件与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
族长决定****案的被害人赵某及家人不许向公安局报案,由****实施人董某向赵某赔偿5000元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诸葛法官接到市委书记的批条,指示不能判外地企业胜诉
监狱根据法定的情况没有将因贪污、受贿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原局长万某收监执行
解析:ABC。狭义的法的适用原则也即司法原则,包括:(1)司法公正原则;(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本题A项中,法官乐某与原、被告多次接触的确可以得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似乎符合“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但是还应注意到法官调查案件事实要遵守法律程序,要实体法和程序法并行,而法官与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的行为显然违反法律规定,不符合“以法律为准绳”原则。B、C两项均不符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前者属于民间私罚裁断,违反“审判权和检察权只能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统一行使”的含义,后者属于滥用权力干涉私法,违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含义。只有D项符合我国现有的司法原则。因此,A、B、C为应选项。
[单选题]甲从书画市场上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与其他摄影作品一起用于营利性展览。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丁经丙同意将刊登在该杂志上的《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丙的行为构成剽窃
[多选题]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义?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宪法最高法律效力含义的知识。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二是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我国宪法在序言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选项C、D是指定和修改程序以及内容上决定宪法根本法地位的两个因素,但不符合题意,应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