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 犯罪预备行为停顿在犯罪预备阶段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题目:构成犯罪预备形态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

解析:解析:本题的考点是犯罪预备的特征。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具有下列特征: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预备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必须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停顿下来;犯罪预备行为停顿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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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向乙所居住的楼房投掷一枚炸弹,结果不仅将乙炸死,还引起大火,烧毁房屋数间。甲的行为属于( )。
  • 想象竞合犯

  • 解析:解析: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法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的法律条文的情形。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由于法条竞合犯不属于罪数形态的表现形式,因而可以不予考虑。至于牵连犯和连续犯,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存在多个犯罪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只有一个,因而不属于牵连犯和连续犯。甲基于炸死乙的意图,存在两个罪过(杀人的直接故意和放火的间接故意),仅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而触犯了两个罪名(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这属于想象竞合犯。

  • [单选题]下列行为能认定为犯罪的有( )。
  • 甲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盗窃他叔叔家一块价值2000元的手表

  • 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对未成年人有诸多特殊宽大的规定,下列情形不认为是犯罪:(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3)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4)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3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5)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仅限于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C项中甲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盗窃他叔叔家一块价值2000元的手表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考生应对本题涉及的司法解释予以关注,对各种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的处罚原则要熟练掌握。

  • [单选题]甲要毒死其妻乙,就在其饭里下毒,毒药的剂量过少,其妻吃完以后,在地上翻滚,甲见状不忍,于是又慌忙送至医院就诊,最后只造成其妻残废,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 甲属于中止犯

  • 解析: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包括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两种。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实施完毕犯罪以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自动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犯罪结果发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任何犯罪结果,只是要求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本案中,甲投毒杀害妻子,后来由于于心不忍将妻子送去医院抢救,妻子虽然残废,死亡的结果却没有发生,所以仍然构成犯罪中止。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本案中甲的行为并未构成既遂。

  • [多选题]在以下选项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 10周岁以上,智力和精神状况正常的未成年人

    10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智力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 解析:解析: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ACD均符合这一要求,B项的情况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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