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丁返还电脑 乙有权基于其质权请求丁返还电脑 丙有权基于其占有被侵害请求丁返还电脑
题目: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质给乙。乙在出质期间将电脑无偿借给丙使用。丁因丙欠钱不还,趁丙不注意时拿走电脑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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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18世纪的甲国是封建国家,经过19世纪的法律近代化改革,采纳了邻国乙国的建议,于1895年制定了甲国宪法。在20世纪初期,甲国发生革命,成立新甲国,其后在1895年宪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甲国1931年宪法,内容和1895年宪法绝大部分类似。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些项?
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是由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的
新甲国1931年宪法会因为新甲国和旧甲国的阶级区别,而在继承1895年甲国宪法上受到法的阶级性的排斥
因为甲国是在乙国建议下立宪的,所以可以判断出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时间晚于乙国宪法
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是对外开放的结果
解析:【考点】本题的考点是法的继承和移植的特性、法的继承之根据、法律移植的必要必然性。
【解析】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社会主义法可以而且必然要借鉴资本主义法和其他类型的法,依照此,B项表述新甲国1931年宪法对甲国1895年宪法的承继会受到阶级性的限制是不对的,B项应当入选。新甲国1931年宪法和甲国1895年宪法的关系是法的继承。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生活条件和历史的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新甲国1931年宪法对甲国1895年宪法的继承是由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的,A项表述错误,不能入选,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不是一种法的继承,而是一种法的移植。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C项将法的移植混淆成为法的继承,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并非主要体现一种时间上的先后关系,C项错误,应当选择。法的移植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1)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比较落后的国家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2)市场经济的可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要性。(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因此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是对乙国的法的移植,故体现了对外开放的内容,D项表述正确,不能入选。
[多选题]第 31 题 哪种情形体现出罪刑相适应原则?( )
对累犯从重处罚
对自首、立功的从宽处罚
对中止犯处罚宽大于未遂犯、预备犯
对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体现出刑罚的轻重与刑事责任相适应方面的内容,ABCD选项都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多选题]第 49 题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下列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有:( )
某乡政府工作人员殴打村民造成其身体伤残
甲被实施逮捕措施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派出所民警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乙死亡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5条。
[单选题]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
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多选题]下列关于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形式意义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
实质意义的法治,必须通过形式上法治的制度和机制予以实现,二者被结合在法治的统一体之内
解析:形式意义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
实质意义的法治,必须通过形式上法治的制度和机制予以实现,二者被结合在法治的统一体之内
以下正确:
形式意义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
实质意义的法治,必须通过形式上法治的制度和机制予以实现,二者被结合在法治的统一体之内
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体现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也就是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体现实质意义的法治,而不是实质意义的法治体现形式意义的法治。即形式体现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