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父亲为了给自己儿子做亲子鉴定,委托公证机关作公证 哥哥为与弟弟争夺父母留下的房屋所有权,申请公证机关确定该房屋的产权归自己所有 张大妈出于好心,以自己的身份为邻居孙大爷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孙大爷遗嘱的公证 汪老板自行发行“六合彩”的彩票,并申请当地公证处为“六合彩”的开奖作公证
题目:下面情况符合我国《公证法》的规定的是
解析:
A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投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保全证据;(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公证处受理申请的条件为:(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选项A父亲作亲子鉴定的公证是符合规定的;选项B属于处于争议的事项,不属于公证范围;选项C张大妈与孙大爷办理遗嘱公证不存在利害关系,不符合申请条件;选项D汪老板自行发行彩票属于非法经营,不得公证。因此,本题应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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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提起公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5人被认定为该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法院审理中,该公司被注销。关于法院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继续审理
[单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国家副主席
[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
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单选题]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数额的计算。
A项中,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定罪处罚。又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应认定为抢劫罪,犯罪数额为3万元。甲17周岁时犯抢劫罪,故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其犯罪数额是5万元。A项说法正确。
B项中,乙收受贿赂15万元,其犯罪数额为15万元,故B项说法错误。
C项中,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故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C项说法错误。
D项中,丁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不能认定为诈骗行为,而仅仅为销赃行为,丁不成立诈骗罪,该销赃行为为事后不可罚,丁成立盗窃罪。销赃数额高于物品价格的,应当以销赃数额计算盗窃数额,即盗窃数额为1万元。D项说法错误。
[单选题]某建筑公司雇工修建某镇农贸市场,但长期拖欠工资。县劳动局作出《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加付应付工资50%的赔偿金。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该县法院受理
[多选题]汉朝对不满朝政的臣民,虽语无微词而“心有异议”,也视为犯罪,定其罪为( )。
腹诽
解析: C.腹诽
[多选题]、按照自然法学派的观点,法具有道德内容,体现一定的道德性。自然法学派这一观点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道德的原则可以上升为法律原则
违反人道的法律不具有法的品质
[多选题]第 54 题 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决定采取下列措施,其中哪些是错误的?( )
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本案中,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而不能直接向上一级检察院复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因此,D项正确,其余错误。
[多选题]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89~90 问题: 被告人王某被公诉机关以经济诈骗为由提起公诉,王某辩称不是经济诈骗,而是经济纠纷,并找到律师周某,要求为其进行无罪辩护。周某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王某不仅从事了诈骗犯罪活动,而且还有伪造证据的行为。周某打算进行有罪辩护,但被告人王某坚持让周某为其进行无罪辩护,并声称因周某知道的太多了,如不听话,将找人好好收拾周某。周某想终止委托关系。问:
王某所提出的要求不仅过分,而且带有欺诈的性质
王某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所谓证据是伪造的,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
王某对律师周某进行人身威胁
解析:「考点」律师合法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条件「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10条的规定,只有ABC项构成律师周某拒绝代理的正当理由。D项王某的要求有可能会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能成为律师拒绝代理的正当理由。所以正确答案应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