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乙对丙的受伤承担无过错责任 丙的治疗费用首先由交强险支付 甲对丙的受伤不承担责任
题目:甲将自己的一辆旧捷达作价5万转让给乙,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乙在驾驶过程中将丙撞伤,丙为此花去医药费2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解析: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损害,肇事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并首先由交强险支付。依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未办理机动车登记过户手续的,转让人不承担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的,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哪项去做?
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解析:A.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单选题]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多选题]第 76 题 2005年6月,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某接受犯罪嫌疑人何某之妻陈某的委托,担任其侦查、起诉、审判期间的辩护人。梁某为达到证明何某没有将公款据为已有的目的,在对证人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引导证人提供虚假证词,并擅自添加已经由证人签字确认的证人证言,但是梁某的行为并未影响法院的判决。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梁某引导证人提供虚假证词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梁某擅自添加已经由证人签字确认的证人证言的行为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是行为犯,不以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作为定罪的依据,但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
梁某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
解析: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采用事后添加的手段,增添了原证人证言中没有的内容,该行为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
[单选题]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进行审查核实,以下不属于在对单一证据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的是:( )。
证据与其他证据的关系
解析:《民诉证据规定》第65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依次,ACD项均符合单一证据的审查原则,而B项属于对全案证据的综合认定,参见《民诉证据规定》66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单选题]第 14 题 某市经贸委、交通局、工商局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全市加油站经营情况的执法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工商局发现了一个加油站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即对其实施处罚。加油站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加油站应以下列哪个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
市工商局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有关共同行政行为的问题。题中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交通局虽一起参加执法大检查,但查处超范围经营乃市工商局职责所在,且行政处罚决定也由其作出,所以该处罚行为不是三个行政机关的共同行政行为。至于市人民政府,则根本未参与作出该行政处罚的决定。因此,加油站只能以市工商局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
[单选题]亚金索地区是位于甲乙两国之间的一条山谷。18世纪甲国公主出嫁乙国王子时,该山谷由甲国通过条约自愿割让给乙国。乙国将其纳入本国版图一直统治至今。2001年,乙国发生内乱,反政府武装控制该山谷并宣布脱离乙国建立"亚金索国"。该主张遭到乙国政府的强烈反对,但得到甲国政府的支持和承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上述18世纪对该地区的割让行为在国际法上是有效的,该地区的领土主权目前应属于乙国
[多选题]孙某是一个著名的影星,相关消息经常出现在报纸杂志上。有个记者对孙某相关的某事做了报道,但孙某认为记者的报道失实,要求记者赔礼道歉并赔偿,记者拒绝。孙某恼羞成怒,出资雇用几个人将该记者打伤。后来司法机关介入,将孙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孙某声称,他明知打伤记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记者的报道严重失实,他忍无可忍。社会公众对孙某的行为议论纷纷。关于此事,以下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孙某明知故意伤害是违法的,但还执意去做,明知故犯,应当罪加一等
孙某明知故意伤害是违法的,但还执意去做,明知故犯,体现了了法的指引作用
公众对于此事的议论和不同看法,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要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孙某是公众人物,他应当容忍自己的私人生活曝光于公众,法律对他的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也就不如普通人那么高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规范作用和法律适用。
【解析】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将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所以,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社会规范的存在就意味着行为预期的存在,而行为的预期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强制作用,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是希望法律的规定能够转化为社会现实。本题中,孙某明知法律禁止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却实施了伤害行为,说明了法对他的指引作用。指引作用的对象是孙某自己的行为。所以选项B正确。社会公众通过孙某之事了解到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要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这是通过法的实施对社会公众产生了影响,具有教育作用,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在法律的适用中,一条基本的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人的身份、地位、财产状况等情况而加以区别对待,所以对孙某应予以正确的法律评价,既不能因其明知故犯就罪加一等,也不能因其是公众人物就剥夺对其隐私权的保护,所以,选项A、D是错误的。
[单选题]下列何种情况下,仲裁条款不必然有效,可由当事人进行补充协议?( )。
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的
解析: 《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