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银行应当先就甲提供的轿车实现抵押权 如果甲提供的轿车不能弥补银行贷款数额,则银行应当先行要求乙承担担保责任
题目:甲为了购房向银行贷款,甲提供自己的一辆轿车作为抵押。同时,乙为了担保甲到期还款,也提供一辆轿车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丙为甲的还款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甲到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则( )。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在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注意:第一,在当事人对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关系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按照约定实现。第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担保物权。第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进行选择。第四,对同一债权,债务人、第三人均提供了物的担保,同时又有另外的第三人提供人的担保的情形下,债权人应当先行使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再行使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最后行使人的担保,否则,保证人享有抗辩权。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
门与钥匙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主物和从物。凡是两种以上的物互相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时,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物;配合主物的使用而起辅助作用的物为从物。如船和船桨、门与钥匙(主物是门,钥匙配合主物发挥作用),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从物须具有独立性,不为主物的部分,即主物必须是独立之物,从物也必须是独立之物.如窗于与房屋,汽车和轮胎,互不独立,不能认定为是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因此,排除A项和C项。当然,如果将C项改为:“汽车和备胎”,则属于主物和从物的关系。注意:孳息不同于从物,孽息属于物或者权益的收益,而从物并非主物的收益.存款和利息属于权益和收益的关系,而不是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因此,排除D项。
[多选题]法律的正式渊源不包括( )。
习惯
公共政策
解析:解析:法律的正式渊源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和国际条约等,习惯、公共政策属于法律的非正式渊源。
[单选题]法律渊源就是法律的来源,源流。 ( )
错误
解析:解析:法律渊源主要指法律的表现形式,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来源、源流。
[单选题]以下关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任何人无权限制或剥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解析: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不仅自然人本人无权放弃或者转让其民事权利能力,而且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限制或剥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即使在监狱服刑的犯人也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过,只有当自然人实际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时,才能享有民事权利。因此,在本题中,ABD是错误的,只有C的表述是正确的。
[单选题]不属于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的条件是
正当防卫免责
[单选题]我国对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实行( )。
行政许可主义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我国法人设立的原则。我国对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社团法人的设立实行的是行政许可主义。
[多选题]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有( )。
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
以临时中央审判所作为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机关
解析:解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以美国的国家制度模式为标准,规定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统率军队并行使行政权力;立法权由参议院行使,参议院由各省都督府委派三名参议员组成;临时中央审判所作为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机关,由临时大总统取得参议院同意后设立。
[多选题]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所有的法律关系都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
法律关系具有意志性,因此,不受客观因素的影响
解析:解析: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体现国家的意志。有些法律关系要通过当事人的意志一致才能产生,但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并不需要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如行政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根源于社会经济关系并反映经济关系的要求,同时也受到其他社会关系的制约,并且其本身也会对一定社会关系产生影响,具有客观性。
[单选题]适用下列哪种原则时,法律时间效力以默示废止的形式而终止
后法优于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