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题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 )。
解析:解析: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故选择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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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王某在拐卖女青年郭某的途中,又强迫郭某多次卖淫,对王某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原则是( )。
直接以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进行处罚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以拐卖妇女罪定罪,是重一档法定刑的情节之一。
[单选题]下列社会组织中,能够作为保证人的是( )。
公司
[多选题]按照解释方法对刑法所作的解释包括( )。
扩张解释
文理解释
限制解释
解析:解析:以解释的方法为标准,刑法解释可以划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其中,论理解释包括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因此,选择A,C,D。选项B学理解释,是以解释的效力为标准划分的无权解释。
[单选题]最早规定重罪十条的法典是( )。
北齐律
解析:解析:“重罪十条”始于北齐律,就是后世封建法典的“十恶”。它是将危及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条最严重的罪名,集中置于律首,以强调这十种犯罪是打击的主要对象。北齐律规定的重罪十条分别是: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犯这十种罪,不在八议的论赎范围之内。隋唐直至明清封建法典所规定的“十恶”,就是在此基础上稍加损益而成的。北齐律所规定的重罪十条包罗了封建宗法制度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把礼法结合起来,使法律更好地维护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利和封建统治的秩序。因此本题应选A。
[单选题]甲、乙签订种类物买卖合同,如果甲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故意将标的物转让给丙,则( )。
甲仍然不能免除交付同种标的物的义务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预期违约、继续履行、不安抗辩权和代位权。甲将种类物卖给他人,并不意味着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因为甲完全可以用同种类、同质量的标的物代替履行,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预期违约。可见,A项表述错误,B项是正确答案。既然甲可以以种类物代替履行,那么就不意味着甲有财产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和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乙也就不能主张不安抗辩权,况且乙也未必是先履行方。因此,C项表述错误。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必须是债务已到期,且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从本题表述的情况看,根本找不到行使代位权所具备的条件。因此,D项表述错误。
[单选题]王某因走私毒品罪被判过刑,后又犯运输毒品罪,对王某应当( )。
从重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毒品犯罪的再犯问题。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犯罪被判过刑,又犯毒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单选题]某运输公司司机甲开车送货。开车至市区以后,甲仍以高速行驶,当车行至一路口附近时,甲由于疲劳驾驶精力不集中,将正在路边步行的一行人撞到,行人当场死亡。甲见死了人,为逃避罪责,慌忙开车逃走。公安机关随即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展开了围追堵截。甲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行驶。后车行至一个沿马路两边一字排开的露天集贸市场,马路上的人很多,但甲仍不减速,以致撞伤行人5名,其中2人重伤。后公安机关在郊区某人烟稀少的行车必经之路设置路障,某甲看到无路可进,遂掉转车头,全力冲向本来一直追在后面的桑塔纳警车,警车中的5名公安
对某甲应当数罪并罚
解析:解析:甲的第一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o.因为甲虽有事后逃逸行为,但不是事后为杀人灭口或逃避罪责杀人,故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甲的第二行为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其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公众,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甲的第三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甲故意掉头冲向警车,有杀人的故意,同时即便将这种行为解释为是妨害公务,如果造成了执行公务的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也应按牵连犯处断,即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故A、B、C三选项错误。D项正确,因为对甲应予以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