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李某获得的保险赔款5000元,免缴个人所得税
题目:李某是振华公司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在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时,说法正确的
解析:答案:B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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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仲裁案件当事人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协商,就已经提交仲裁的争议达成和解协议。随后申请人甲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后甲公司反悔,此时甲、乙两公司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
甲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解析:C。根据《仲裁法》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多选题]第 65 题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满足以下哪几个条件?( )
以行政诉讼成立为前提。当事人在提出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或在行政诉讼进行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存在关联性。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之间具有关联性或两种诉讼请求具有关联性
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在一审中提出,或者与行政诉讼同时提出或者在行政诉讼一审结束之前提出
解析: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由民事争议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应当严格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并没有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则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对民事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民事争议当事人对于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拥有选择权,如果不选择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则法院只能针对行政争议作出判决。但是,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发现符合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其他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多选题]甲地刘某被乙地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刘某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拘留15天的处罚改为拘留5天。刘某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对此案享有管辖权?( )
甲地刘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乙地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6条第2款。
[多选题]关于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公安局干部梁某违法虽应受到处分,但在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其已办理退休手续,应不再给予处分
某民政局应对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干部何某给予开除处分
[单选题]关于反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多选题]渔民田归农等人出海捕得墨鱼5吨,以每公斤15元的低价一次性卖给顺阳县鲜鲜食品公司,该公司的下列做法中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的是
该公司以每公斤20元的价格出售墨鱼,而其他销售者的售价为每公斤25元
其他销售者在市场压力下,被迫以每公斤20元的收购价出售墨鱼,而该公司进一步将价格降为每公斤18元
其他销售者在该公司将价格降为每公斤18元后,被迫进行价格跟进,而该公司又将价格下调至每公斤15元
为防止墨鱼久放变质,其他销售者在无奈之下将价格也调至每公斤15元,不料该公司竟以低于其进价的每公斤12元销售
[多选题]如张某寻求救济,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张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张某可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张某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经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解析:本题中所述情形属于公安机关以刑事侦查为名而干预经济纠纷的行为,应认定为行政侵权行为而不是刑事侦查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受案范围,因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属于《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二)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受案范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ABD对,由于本案不属于法定的复议前置情形,也不属于法定的复议终局事项,而是复议选择型案件,相对人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经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应当注意:《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本题中的情不属于该项规定,因为《刑事诉讼法》不可能授权公安机关侵犯他人合法财产。
[多选题]英美法系的特点是( )
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B、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
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D、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解析:、【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点是英美法系的特点
【解析】英美法系的特点包括:1、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律渊源一般分为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其中判例法的地位很高。2、以日尔曼法为历史渊源。英国法是在日尔曼法——盎格鲁·撒克逊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法官的判决本有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有“法官造法”之称。4、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5、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单选题]第 23 题 某县人民法院对钱某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案进行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钱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钱某由于心理压力过大、自杀死亡。下列关于某县人民法院的处理方式,哪项是正确的?
判决宣告钱某无罪
解析:[考点] 被告人审判前死亡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