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D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解析: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在本案中,王某前面的行为明显属于正当防卫;后宋某处于昏迷状态,对王某已不可能再造成任何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已经消失,所以其将宋某杀死属于故意杀人。本题正确答案为D。
[单选题]:有许多政策,在理论上,原则上无懈可击,论证也周详严密,但忽视具体的实施细则,为某些单位和个人寻找对策,专钻空子,造成了可乘之机。因而( )。
正确答案 :A
一定要重视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
解析:本题是一道归纳型逻辑题。“有许多政策,在理论上,原则上无懈可击”,“但”后文段出现了转折,“为某些单位和个人寻找对策,专钻空子,造成了可乘之机”,由此可以推论出,一定要重视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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