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民事法律关系  平权性法律关系  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单向法律关系

题目:东村顾大妈一家共五口,大儿子、二儿子跟随丈夫到广东打工,收入微薄,只有年仅六岁小儿子在家上幼儿园。顾大妈无稳定工作,于是她于2005年9月到2006年8月期间在自己家中采用设神堂、画符、施法等方式为他人看病,西村李某向其求“医”后心情好转,疾病不治而愈,付给顾大妈2000元钱;西村夏某和辛某常年患病,听说后亦来求“医”,顾大妈施法五次,画符六张,获得9000元,夏某和辛某的病却恶化只好转投它处寻方。2006年11月,群众举报之,法院判决后,顾大妈痛哭流涕地说:“我大字不识一个,不懂法律,我有罪”。顾大妈的行为形成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法律关系?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关系的分类。 【解析】基于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前者如民事法律关系,后者如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可以分为隶属性法律关系和平权性法律关系,前者如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后者如民事财产关系;根据法律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可以分为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比如不附条件的赠与关系和刑法上的犯罪即是;双向法律关系,比如买卖关系即是;多向法律关系,比如行政人事调动关系即是;根据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前者如实体法律关系,后者如程序法律关系。依照该分类,顾大妈的行为是一种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反的联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体系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顾大妈利用迷信诈骗财物,根据刑法第300规定,构成刑法第266条的诈骗罪,这一行为形成单向法律关系,故选项A、B、C均不对,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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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王某担任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隐匿罪证的虚假证言,交给被告人陈小二的父亲陈某,让其劝说证人李某背熟后向法庭陈述,并给李某5000元好处费。陈某照此办理。李某收受5000元后,向法庭作了伪证,致使陈小二被无罪释放。后陈某给陈小二10万美元,让其逃往国外。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陈某劝说李某作伪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

    李某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帮助犯

    陈某让陈小二逃往国外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共犯


  • [多选题]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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