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下列关于犯罪客观方面的说法,正确的有( )。
  • 正确答案 :ABCD
  • 是构成一切犯罪的必要要件

    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活动方面所必须具备的要件

    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方法等

    可以分为两类,即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

  • 解析:解析:参考《指南》的内容。

  • [单选题]“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的含义中不包含( )。
  • 正确答案 :A
  • 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与国家的关系问题。法律与国家,具有共生性(都是伴随着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都是社会分裂为阶级的产物,都是为了控制和调整社会与个人之间、集团之间、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的有力工具)和一致性(都是统治阶级借以维护统治秩序和实现阶级利益的工具)。‘除此之外,法律与国家之间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相互依存。一方面,法律离不开国家,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国家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实现国家职能、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重要工具。选项A体现的是法律对实现国家职能的保障作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项。

  • [单选题]“具五刑”是( )时期残酷的死刑执行方法。
  • 正确答案 :D
  • 秦朝

  • 解析:解析:秦朝的具五刑,指“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故谓之具五刑”。

  • [单选题]关于犯罪停止形态,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 正确答案 :D
  • 在犯罪预备阶段只能出现犯罪预备形态,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

  • 解析:解析:在犯罪预备阶段既可能出现犯罪预备形态,也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D表述错误,故为正确选项。

  • [单选题]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 正确答案 :B
  • 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 [单选题]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
  • 正确答案 :C
  • 3年以上10年以下

  • 解析:解析: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根据《刑法》第55、57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1年以上5年以下。(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 [单选题]罗马法复兴时期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法学流派是( )。
  • 正确答案 :C
  • 注释法学派

  • 解析:解析:西方法学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产生了法学派别。到中世纪的西欧,在思想领域中,基督教神学占统治地位,法学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在12—16世纪出现了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以后到19世纪、20世纪,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等才出现。

  • [单选题]下列客体中,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
  • 正确答案 :B
  • 行为


  • [单选题]在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法律所采用的原则是( )。
  • 正确答案 :D
  • 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


  • [多选题]我国宪法规定的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职务有( )。
  • 正确答案 :ABC
  • 国家主席、副主席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解析:解析:本题2000年考过,因此考生应牢记相关的宪法条文。我国宪法第79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87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124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130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但是,现行宪法对于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的任期没有做出规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选项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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