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本质属性 基本特征 基本要求
题目:十六届六中全会一致认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
解析:六中全会强调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尤其是"本质属性"的新判断,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理论基础,标志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B、C项是由A项引申而来的,但和谐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D项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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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哪个行为属于狭义上的法的执行?( ).
某市公安局依法对扰乱社会秩序的白某实行治安处罚
解析:D法的执行,又称执法,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职权、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法的执行,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即通称的“行政执法”。只有D项的主体为行政机关。
[单选题](1)开发建没油气田(2)新的合成材料不断问世(3)勘探石油、天然气资源(4)节省大量天然原材料(5)兴办石油化学工业
3—1—5—2—4
解析:事件的过程为:科学家在某地勘探到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建设油气田并且兴办石油化学工业,随着新的合成材料的不断问世,节省了大量的天然资源。
[单选题]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解析:D《宪珐》第49条第3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单选题]随着生产的发展,人们的分工越来越细,科学与文学逐渐分开,形成了“科学界”“文学界”。如今,分工更细了,研究科学的人,一辈子只限于某一学科、某一专业,以至某一专题,这样“隔行如隔山”,常使人的视听囿于很小的天地,成为分工的奴隶。
文理分科是必要的,但各自不应画地为牢,研究者应该文理兼通
解析:第一句话的主要意思是生产的发展导致“科学”与“文学”分开,第二句话主要是说分工太细,使研究科学的人感觉范围窄,成为分工的奴隶。综合起来,作者的意图是支持分工,但研究者应该扩大视听,文理兼通。故C K--确,A片面,B、D错误。
[单选题]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最早确立于( )。
清末
解析:D清末为了配合修律工作的进行,对司法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包括对司法机关的改革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其中,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表现之一就是初步规定了法官和检察官的考试任用制度。故选D项。
[单选题]东北某市花费420万元巨资,从深山引进4200多株大树,因“水土不服”已有400多株死掉。其余的要靠麻绳捆绑、支架支撑才能勉强活命。进城的这些大树因多年生长在深山密林之中:无论其外形、内部发育均为适应深山生活而形成。进城之后空气、土壤等生存环境全部改变了,因此导致部分大树死亡。 上述事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
必须对事物的联系进行具体的分析,提高活动的科学性
解析:在深山能很好成活的大树因不适应城市的生存环境而导致死亡,这一事实说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因此我们必须对事物的联系进行具体的分析,故答案选A。
[单选题]下列行为债权让与有效的是( )。
甲将自己对乙的1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未经乙的同意,但已经通知了乙
解析:债权的让与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转让的债权须具备可让与性。不具有可让与性的债权主要包括:依债权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依当事人约定不得让与的债权;依法律规定不得让与的债权。本题中,A项,属于以特定债权人为基础的债权,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B项,属于当事人间特别信赖关系的债权,也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C项,属于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让与不以债务人同意为生效要件,但应当通知债务人。
[单选题]下列哪种情形下,会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
下大雨时,庚水塘中养的鱼跳到辛的水塘中
解析: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不当得利不是当事人双方间的合意,不当得利之债并非是当事人追求的法律目的,也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法律为纠正不当得利的现象而直接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当得利可因各种原因发生,但作为债发生的原因,则不论其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发生不当得利的后果,就在当事人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