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题目:甲省省会乙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一部《关于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服务的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原告认为判决书作为法律适用依据的《暂行办法》与我国《产品质量法》严重抵触。按照我国《立法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解析:
、【答案】D
【考点】本题考点是地方政府规章的审查。
【解析】2000年《立法法》第63条第4款规定,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立法法》第7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乙市是甲省的省会城市,属于较大的市,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需要,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故B项表述错误,不能入选。根据《立法法》第88条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甲省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乙市的《暂行办法》,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而不能改变乙市的《暂行办法》,所以A、C选项都是不正确的,答案只能选D。总而言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和撤销不适当的法律规范文件,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不适当的法律规范文件。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ABCD.全国人大常委会质询案的对象《宪法》第73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25条:“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选项A、C正确。中央军事委员会不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是质询案的对象,选项B也正确。我国的国家主席只是国家的象征,主持一些礼仪性的工作,也不是质询案的对象,选项D也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