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 国家政权的组织与活动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题目: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 )。
解析:解析:本题考宪法规范的调整对象。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工具,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包括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制度。由于宪法原则性和纲领性的特点,所以宪法并没有专门规定对违宪行为的惩罚。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内容进行价值评价的推理是
实质推理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无效婚姻的认定和诉讼离婚。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无效婚姻:(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上面的规定中并不包含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男女两性结合。从亲属法理论关于事实婚姻的狭义上讲,就是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未具备法定结婚方式的男女结合关系,其有结婚的声意月.有婚姻共同生活的事实,实质上与法律婚姻无异,因欠缺法律所要求的形式要件,如没有补办登记手续等,造成形式与实质的冲突:依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凡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来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当事人双方应当补办结婚登记,补力、登记后其同居关系即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综—亡分析,事实婚姻完全可以通过补办手续而成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因此,A项表述错误。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通婚的,可见,B项表述错误。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可见,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不能未经调解就径直判决。可见,C项表述正确,为正确答案。不过需要注意,有一种情形的诉讼离婚案件不需要经过调解,即《婚姻法》第32条第4款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言外之意,就是对于该类情形不经调解(也无法调解),可直接判决离婚。这种例外情形不能否认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因为这是原则。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从规定上看,无效婚姻的情形不包括包办婚姻。从实际生活中看,包办婚姻的当事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生活,可能会产生感情。因此,不能将包办婚姻认定为无效婚姻。综上分析。D项表述错误。
[单选题]公民甲户籍地在新疆,去南京培训1年后,到深圳工作3年。后因病到广州治疗,目前已在广州一家,医院住院16个月。依我国民法规定,某甲的住所地在( )。
深圳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故答案为 D。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构成逃税罪的是( )。
丁缴纳某批次货物税款10万元后,假报该批次货物出口,骗取出口退税8万元
[单选题]下列客观事实中,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
甲公司依照购销合同的约定,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而因会计的过错支付100万元
[多选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
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
通过会议议程
解析: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