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多项选择题
正确答案 :CE
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只是被动地描述法律,不应有所创造
法律是客观规律的真实体现,不掺杂任何主观性、意志性因素在内
解析:BD,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只是被动地描述法律,不应有所创造。法律是客观规律的真实体现,不掺杂任何主观性、意志性因素在内。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既包括单位犯罪主体也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是:( )
正确答案 :AB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保险诈骗罪
解析:本题中C项逃汇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D项故意杀人罪只能是自然人犯罪。A、B都是不纯正单位犯罪。
[多选题]王富贵家的水牛吃了同村人田里的红花草,乡派出所以王富贵违反乡规民约为由,将其关押3 天。王富贵出来后不服,要求派出所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D
王富贵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
王富贵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项不正确。《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所以A项不正确。CD两项符合法律规定。
[多选题]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邢某被控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5年有期徒刑。邢某不服上诉,理由是自己偷割电缆变卖所得仅50元钱,顶多属于“小偷小摸”行为。二审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持原判。对此,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
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邢某行为所作出的判断是一种事实判断
解析:A,所谓事实判断,在法学上是用来指称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
[多选题]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D
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多选题]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来二人就还款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五日,故认定还款期限为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五日。法院运用了哪几种合同解释规则?
正确答案 :AB
文义解释
整体解释
[多选题]下列有关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正确答案 :B
14世纪的评论法学派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起了开创性的作用
解析:14世纪的评论法学派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起了开创性的作用
[多选题]下列关于权力制约原则的观点,哪些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B
在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
解析:B.在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
C.在社会主主国家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
选 BC
[多选题]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张德功与其妻陈琳一同遇难。后经调查,张德功与陈琳双方都无父母,且没有子女。张德功的弟弟张德成出面要求获得张德功的遗产,而陈琳的妹妹陈健也出面要求获得一部分其姐姐的财产。请问该遗产如何继承?
正确答案 :ABC
张德功遗产由张德成继承,陈健不得继承
陈琳遗产由陈健继承,张德成不得继承
对于张德功与其妻陈琳夫妻共有财产,由张德成、陈健均分
解析:[考点] 死亡时间的确定、法定继承
[多选题]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正确答案 :AC
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解析:【答案】AC
【考点】破产债权
【解析】选项A正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属于破产债权,虽然该债权未到期,但是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可以就此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选项B错误。《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据此可知,法院在受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与乙公司成立但目前还未履行完毕的服装加工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乙公司无权单方请求湘江公司继续履行,因而该请求也不属于破产债权。
选项C正确。《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据此可知,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依然属于破产债权,可以向管理人进行申报。
选项D错误。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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