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第 63 题 李某犯两罪,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附加罚金6万元;另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李某最终的执行刑正确的是:(  )
  • 正确答案 :CD
  • 执行主刑14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执行附加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 解析:这一案例适用了并罚原则中的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根据《刑法》第69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附加刑和附加刑之间的并罚情形和附加刑与主刑的并罚情形适用并科原则。首先确定李某的主刑,即14年和7年依据限制加重原则相并,得出需要执行的主刑为14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再确定李某的附加刑: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刑应采取相加的规则,即附加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 [多选题]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BC
  • 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

    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

    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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