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题目:上海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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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在审判活动中的应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中的价值因素必然导致司法专断和司法主观主义

  • 解析:

     「考点」法律解释;法律推理「解析」审判活动的开展离不开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应用,它们是连接法律条文和法律事实的桥梁,目的是寻找正确的法律结论。作为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应当遵循基本的语法和逻辑规则,为自己提供严密的论证。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不可能避免价值判断的因素。但这种价值因素并不必然导致司法专断和司法主观主义,它可以是理性的,当然需要制度和方法的约束和保障。


  • [多选题]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流入秦某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该厂承认其侵权,但对秦某提出的赔偿数额不接受。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秦某可以请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秦某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秦某可以不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 [多选题]下列关于代表人诉讼和诉讼代表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诉讼代表人也是当事人之一

    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就应该适用代表人诉讼

  • 解析:

     代表人诉讼是指在原告方(或被告方)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由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进行诉讼,其他当事人则可不参加诉讼,但人民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当事人的诉讼形式。代表全体进行诉讼的当事人称为诉讼代表人。AC错,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不同。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保护自己而非为保护他人的权益,并且他要受人民法院判决的约束。B对,《行诉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就应该适用代表人诉讼。D错,诉讼代表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在于:诉讼代表人是由法律规定或由推选或法院指定产生的,如果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要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 [单选题]第 27 题 下列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
  • 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

  •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证据的学理分类。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所作的划分。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犯罪事实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本题中的ABD项都不直接具有被告人是否实施犯罪的信息,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得出结论。而C项可以直接对高某是否犯罪给出了否定的信息,所以答案为C项。当然,严格地讲,本题C中的录像并非百分百的就是直接证据,因为如果短路是人为引起的,而录像只记录了短路部分,没有记录到犯罪嫌疑人故意将正、负线相连接,那么在此情况下,录像就应是间接证据(证明高某通过故意让电器短路的方式纵火)。不过比较ABD,最适合选择的也就是C项。

  • [多选题]某区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前往调查王某录像播放点有无播放黄色录像,通知其停止播放,并将放像机和部分录像带带回分局接受审查。当 晚,公安人员在使用该放像机播放录像时,因不了解该机性能和使用方法,致使该放像机烧坏。事后,该公安分局派人将机器送到上海修理,花去修理费2000元。当公安分局经审查王某无播放黄色录像的情况后,通知王领机时,王某提出:公安分局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仅损坏了他的放像机,而且使他停机48天,造成各种经济损失1万余元,要求公安分局全部赔偿。该公安分局认为,审查其放像设备是治安管理的需要,其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况且机器已修复,决定不再赔偿其他损失。王某对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该公安分局仅应负责修复放像机

    如果王某在提出复议申请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则复议机关应同时责令公安分局赔偿王某的损失

  •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l2条第l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2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本题中,王某可以选择向区人民政府或者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但我国实行的是一级复议制度,是指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机关一次审理并作出裁决之后,申请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向有关行政机关再次申请复议,而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至于可期待利益能否得到赔偿,我国目前法律没有规定,但根据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是不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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