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情实 缓决 (⊙o⊙) 可矜 留养承嗣

题目:清朝经秋审或朝审之后的案件处理结果,一般有几种情况? ( )

解析:ABCD清朝经秋审或朝审的案件,一般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等四种情况处理。所谓“情实”,是指案情属实,适用法律并无不当。“缓决”是指案情尚有疑问,暂时将人犯再行监禁,留待下一年秋审或朝审再行审理。“可矜”是指案情虽属实,但有可以宽恕的情节,此种情形大多可以免于处死,改判其他刑罚。“留养承嗣”则是在符合“孀妇独子”等留养条件的情形下,经刑部提出留养申请,获得皇帝首肯后,免于死刑,在施以一定处罚后准其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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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律对统治阶级内部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要追究法律责任,给予法律制裁,这说明( )。
  • 阶级对立社会中的法律不是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总和的反映

    阶级对立社会中,统治阶级内部的个别意志与其整体意志相抵触

    阶级对立社会中,统治阶级为维护其整体意志会舍弃个别成员的意志

  • 解析:ACD阶级对立社会中的法律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反映,但不是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总和的反映。当个别意志与其整体意志相抵触时,为了维护其整体意志,统治阶级会舍弃个别成员的意志。

  • [单选题]被告人苏某早上七八点的时候,骑着自行车将自己的小孩送到学校后回家,沿着京保公路良乡段由北向南骑自行车行驶,行至村路口附近,准备从西向东横穿公路进入村中,当苏某的自行车前轮已经越过路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分道线时,适逢臧某驾驶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因躲闪不及,摩托车的前轮撞在苏某自行车中部,两车均翻倒在地,摩托车倒地滑行六七米,苏某被撞入路东排水沟里,腰椎骨粉碎性骨折,并造成下身瘫痪。而臧某头部着地,造成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该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
  • 苏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 解析: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从实践中看,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主要是机动车、船的驾驶人员,但是,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员上路也必须遵守交通管理法规,如果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案苏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要看苏某的行为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事故后经鉴定,两车的撞击点在机动车道内,认定苏某骑自行车横穿公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关于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的具体规定,即:“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苏某在横穿公路时并未确认是否安全后才通过,属于违章行驶,以致造成两车相撞、臧某死亡的严重后果,苏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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