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E

为盗窃苦练扒窃技术 为投毒去购买砒霜 拟订犯罪计划 为抢劫事先勘查路线

题目: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有( )。

解析:解析:犯罪的预备行为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选项C是《刑法》第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实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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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关于所有权弹力性的表述,正确的是( )。
  • 弹力性为他物权制度的发达奠定了基础

  • 解析:解析:“一物不能容二主”指的是一物一权,这里的“权”指的是所有权,弹力性说明在一物之上可以设定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这与一物一权不但不矛盾,反而恰恰说明所有权的收益权能和处分权能,可见,弹力性为他物权的发达奠定了基础。由于弹力性的作用,一般会使所有权恢复其圆满状态,如抵押权的剔除,使所有权恢复了完整状态;但是也由于弹力性的作用,例如,由于在所有权上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权,在所有权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担保物权人可以拍卖、变卖实现抵押或者质权,此时无论如何所有权也无法恢复圆满状态,因此,C项表述错误。全面性是所有权最基本的属性。

  • [单选题]甲、乙、丙共同购买—辆汽车,后乙欲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份额,甲、丙二人都想买。以下合乎法律规定的做法是( )。
  • 由甲、丙共同享有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在共有人转让自己在共有财产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和丙都是共有人,因此,只有D项符合要求,故D项是正确答案。A项、B项和C项不符合优先购买权规则,应予排除。

  • [单选题]下列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
  •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A项不属于遗产。C项中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其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肖像权是人身权的一种。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因而具有财产性,不能包括人身权。D项中承包经营权是公民依法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取得的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果园、水面等自然资源的经营权以及对企业的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既具有债权性又具有物权性,但也是与特定的人身有关的财产权利。我国《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可见,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

  • [单选题]按照解释的方法不同,可以把刑法划分为( )。
  • 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 解析:解析:B是论理解释中的两类;A,D是依据解释的效力进行的分类,其中,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为有权解释,学理解释为无权解释。

  • [单选题]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是以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标准来划分的?( )
  • 国家机构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

  • 解析:解析:划分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既要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一般多考虑国家机构如何有效行使职权,这样地域范围是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因此本题选D。

  • [多选题]甲、乙系夫妻,约定8万元存折为甲所有,12万元房产为乙所有,其余l0万元财产为二人共有。甲欠丙50万元债务,则( )。
  • 如果丙知道该约定的,丙无权要求乙用其12万元房产还债 如果丙不知道该约定的,丙有权要求乙用12万元房产还债 如果丙知道该约定的,乙有义务以10万元共有财产清偿债务 如果丙不知道该约定的,丙有权要求甲、乙以其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共同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婚姻法》第19条规定了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谓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权利进行约定的法律制度。夫妻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婚姻法》第17条和第18条适用的效力。夫妻约定财产制在审判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任何一个离婚案件,在认定财产性质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夫妻对财产是否有约定,凡是有合法约定的应当依据约定,没有约定的,才考虑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和特有财产的规定处理。约定财产制有对内和对外两方面效力。从对内效力看,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从对外效力看,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对于第三人也有效,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对外不发生效力,即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债务不是自己欠的,夫妻有约定而不承担该债务。只要未借债一方不能证明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均得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先对第三人清偿债务。清偿后,不负债的一方再向另一方索赔。可见,该条规定重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就本题而言,如果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丙知道该约定的,则夫妻对于财产的约定对其发生法律效力,甲作为丙的债务人,丙有权要求甲以夫妻共同财产和甲的个人财产清偿,但无权要求乙用个人财产清偿债务。因此,A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如果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丙不知道该约定的,则夫妻都有义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清偿债务。因此,B顶和D项也是正确答案。

  •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有( )。
  • 不归还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一般道德。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序良俗原则是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确立的通行原则。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为法律所不许,这些行为类型包括:(1)危害国家公序类型,例如,规避课税的合意。(2)危害家庭关系的行为类型,例如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3)违反性道德行为类型,例如为开设妓院而购买或者承租房屋而签订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或者以非法姘居作为条件的无偿赠与等。(4)射幸行为类型,射幸行为是指以他人的损失作为自己获得偶然利益的行为,如保险、赌博、抽彩票等。其中,赌博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5)违反人权或者人格尊严的行为类型,例如,以债务人人身作为抵押的合同或者商店对乘客有关搜身检查的规定等。(6)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类型,例如,强势企业封锁市场。(7)违反公共竞争行为类型,例如,招标中的围标行为。(8)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类型,例如,欺诈交易。(9)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类型,例如,工伤概不负责的规定。(10)暴力行为类型,例如,乘人之危或者显失公平而为的民事行为。综上所述,B项属于上述(2)的类型;C项属于上述(3)的类型;D项属于上述(9)的类型。因此,B项、C项和D项不符合题意,应予排除。拒不归还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的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行为,且该行为并不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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