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公室告 非公室告

题目:秦朝民间相告分为( )。

解析: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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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意图杀害张三,在实行犯罪时误把李四认作张三而杀死,张三未遇害。对甲的行为应当( )。
  • 以故意杀人罪(既遂)定罪处罚

  • 解析:解析:误把李四当作张三而杀死,属于刑法理论中的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这种对象错误并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题目中甲主观上有杀人的意图,客观上又实施了杀人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 [单选题]下列犯罪行为中,不属于不作为犯的为( )。
  • 过路人见交通事故的被害人躺在血泊中而不抢救

  • 解析:解析:警察在值勤时有义务有能力制止他人行凶杀人,却不制止,属不作为犯;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而不赡养,属于不作为犯;成年人原本对邻家小孩安全没有照看义务,但由于他带小孩去游泳,他的这种先行行为导致他有负责小孩安全的义务,当小孩溺水时,他有义务有能力去抢救而不抢救,也属不作为犯;过路人对倒在血泊中的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则无法律、职业或其他方面的义务,他的不救助行为只能引起道德谴责,不属于不作为犯罪。故正确答案为D。

  • [单选题]根据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形成宪法规范的最基本方式是( )。
  • 制定

  • 解析:解析:形成宪法规范的方式主要包括宪法制定、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其中,宪法制定为形成宪法规范的最基本方式,故选A项。

  • [单选题]法律责任的大小、处罚的轻重应与违法或违约行为的轻重相适应,此为( )原则。
  • 责任相称

  • 解析:解析:归责原则中,法定原则指按照法律之明文规定归责,自负原则指主体自己承担责任,只有相称原则指责任大小与行为的危害性相当。无责任相关原则的提法。

  • [多选题]抵押权是( )。
  • 他物权

    从物权

  • 解析:解析:抵押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他物权中的担保物权。由于抵押权须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存在,因此是从物权。BD是错误的,AC为正确答案。

  •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三代旁系血亲的是( )。
  • 本人和堂兄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亲等的计算。一般而言,我国婚姻法的亲等计算规则采用“代数”为标准计算亲属关系的远近。“代”即辈分数,一代为一辈分。具体计算分为两种:(1)直系血亲的计算。计算自己与长辈直系血亲之间的亲属关系时,以自己作为计算起点,即自己为一代,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计算自己与晚辈直系血亲的方法亦同。(2)旁系血亲的计算规则:第一,确定要计算的两个旁系血亲的同源直系血亲。第二,按照直系血亲的计算规则,分别从一方数至同源的直系血亲,记下各自的代数。第三,如果分别记下的代数相同,则取该相同的代数作为此两个旁系血亲的亲等数;如果分别记下的代数不同,则取代数多者作为此两个旁系血亲的亲等数。依据上述计算规则,本人和堂兄属于三代旁系血亲,故A项为正确答案乙胞弟和胞妹属于最近等的旁系血亲,从代数上看,属于二代旁系血亲。可见,不存在“一代旁系血亲”的说法。因此,排除B项。本人的堂叔和本人的外甥属于四代旁系血亲,因此。排除C项。本人和孙女属于直系血亲,而不是旁系血亲,因此,排除D项。

  • [单选题]听力原文: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原则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采用的是以( )为主,兼采其他原则。
  • 属地原则

  • 解析:解析:这道题考查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它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法的空间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1)属地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地域为标准,主张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的,均不适用本国刑法。(2)属人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非本国公民犯罪,均不适用本国刑法。(3)保护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侵害的对象是本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本国国家的利益或者公民利益的,无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也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4)普遍管辖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了为国际公约、条约所维护的各国共同利益的,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均适用本国刑法。我国采取的空间效力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为补充。

  • [单选题]以叛逃罪和间谍罪从一重罪处罚
  • 把间谍行为作为叛逃罪的加重情节


  • [单选题]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如果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甲就以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把房屋卖给乙。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
  • 肯定的延缓条件

  • 解析:解析:所谓肯定条件,是指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否定条件是以约定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引起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效的条件。甲与乙以“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为条件内容,因此属于肯定条件;甲与乙约定如甲出国,甲就把房屋卖给乙,即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因此属于延缓条件。B、C、D是错误的,只有A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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