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题目: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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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第 18 题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选项中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宋某抢夺一女青年钱包(内有人民币2000元),因用力过猛致其摔倒在地身亡。宋某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
解析:[考点]想象竞合犯,连续犯,结果加重犯,情节加重犯
[多选题]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定工程建设合同。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丙银行对该合同因战乱而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
因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丙银行可以此为由不履行保函义务
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
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
解析:【答案】CD
【考点】国际融资担保
【解析】见索即付保函又称为见索即付担保,或独立保函,是指一旦主债务人违约,贷款人无须先向主债务人追索,即可无条件要求保证人承担第一偿付责任的保证。选项A错误。见索即付保函具有无条件性,保证人仅凭受益人提出的要求即应付款,而不问付款是否有合理依据。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见索即付保函具有独立性,即担保人所承担的义务独立于基础合同,担保人不能以基础合同的履行、修改或无效等对抗受益人。只要违约事实出现,担保人就须履行保函义务。选项D正确。这里的保函被担保人可直接依据保函要求保证人履行保函义务,而不需对债务人采取救济措施
[多选题]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某造纸厂暴力抗拒环境保护部门和工商局执法人员的联合污染治理查处,并且纠集工厂职工,将执法人员打成重伤,还扣留了执法小组的汽车。他们除了承担行政责任之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甲在窗台上有鲜花一盆,一日风大,花盆被吹落楼下,刚好砸到经过此地的乙,造成乙头部被砸伤。乙找到甲后,发现甲是他高中同学,多年未见,于是乙就没有让甲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协商免除民事责任的做法是不允许的。
张某和赵某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张某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赵某的饭店供应大闸蟹500斤,在该履行期内,赵某享有民事权利,而张某承担民事义务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物权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所以触犯了《物权法》中的强行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宪行为,要承担违宪责任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责任。
【解析】法律责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比如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不同,可以分为:(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点:①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有三种,其一是行为违反了民事法律,其二是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其三是行为人虽无过错,但其行为符合民事法律关于责任承担的规定;②民事责任具有救济兼惩罚的性质,所谓救济是对受害人受损的权利和利益予以赔偿和补偿,这是民事责任的主要功能;所谓惩罚是对行为人因违法而对违约行为人进行的处罚;③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④民事责任是行为人对受害方承担的责任,在一定条件下,法律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5)国家赔偿责任。而且,责任之间也可能产生重合,可能发生双重追究,比如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双重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双重追究等等。选项A就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双重追究,该案例中,造纸厂因为拒绝环保检查要承担行政责任,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罚款、停业整顿等,但他们打伤执法人员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并不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因为如果要发生法律责任的竞合,就必须是责任主题实施了一个行为,而该案例中,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处罚的行为并不是同一行为,所以不会发生竞合。选项B很明显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点之一是在一定条件下,法律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所以B项中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C的错误在于,在履行期内,两人应当都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选项D的错误在于,触犯了《物权法》中强行性规定的行为没有直接违反宪法的,不是违宪行为,不应当承担违宪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单选题]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解析:本题考核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选项D错误。我国现行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多选题]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
[多选题]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乙构成受贿罪既遂
乙构成受贿罪中止
乙犯罪以后上交赃物的行为,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