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该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企业所得税额为( )。
正确答案 :D
14.4万元
解析:测试考生对联营投资分回的税后利润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及应补缴税款的计算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企业的,从被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方享受定期减免税的部分,在投资方计算缴纳税款时视同已缴税款予以抵扣。根据规定,该企业按7.5%的实际征税比例还原为所得额,以15%的比例计算抵扣后,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4.4万元。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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