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

题目: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是( )。

解析:劳动的二重性是指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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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为了( )。
  • 适应多元所有制结构的要求

  • 解析:本题是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考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经济制度决定的。

  • [单选题]贵州省甲县副县长贾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量的贿赂,帮助一些企业逃脱质检,导致本县的重大支柱产业——建材行业的质量下降,产品滞销,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某也与此事有牵连.在甲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324名正式代表中有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甲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贾某和陈某的罢免案.对此,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
  • 25名代表提出的罢免案无法启动对贾某的罢免程序

  •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甲县人大开会期间,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和1/10以上(在本题中,即是33名代表)代表可以提出罢免案,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A-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6条规定,副县长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检察院检察长是合法罢免程序下人大的罢免对象,所以C项错误,不能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符组织法》第38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罢免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选民的过半数通过。依此,D项是错误的,罢免案需要经金体代表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列席代表”。实际上,人大制度上并无“列席代表”一说,只有“代表”和“列席人员”之分。

  •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哪些选项的主体享有选举权?( )
  • 25岁的精神病患者肖某

    张某,21周岁,现正在被劳动教养

  •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拥有选举权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中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依照法律,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所以B、D项错误,C项正确。年满18周岁的精神病患者拥有选举权,只是没有行使选举权的能力,A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C。

  • [单选题]关于假释,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 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使他们被减刑后。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 解析:《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一巴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单选题]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
  • 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 解析: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民法通则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本题“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 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当然可以选择两者。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 接申请宣告死亡。纵观本题所给选项,只有D项符合题干要求,ABC三项都有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 [单选题]频率:赫兹
  • 力:牛顿

  • 解析:题干中频率的单位是赫兹。A项压力的单位是牛顿;B项力的单位是牛顿; C项质量的单位是克;盎司是英制重量单位。因此选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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