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未作明确规定
题目:元代对于典当的收赎年限是( )。
解析: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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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李某抢劫陆某,陆某奋力还击,便衣警察王某路过,以为是双方斗殴,一把抓住陆某的手,陆某以为王某是李某的同伙,一脚将王某踢成重伤。陆某对王某的伤害在主观态度上为( )。
无罪过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种情况称为意外事件。陆某在王某未声明的情况下,无法预见王某是警察,以为是李某的同伙,将其踢成重伤。陆某对王某的伤害在主观态度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应是无罪过。无罪过则无犯罪,因此,陆某不负刑事责任。
[单选题]不构成共同侵权的是( )。
甲家的狗因乙的挑逗将丙咬伤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行为结果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30条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采用了广义共同侵权的概念。广义共同侵权包括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帮助行为。不管行为人之间是否有意思联络,也不管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是两个主体的行为造成一个损害结果即可成立共同侵权。本题中A项、B项和D项所列情形属于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A项属于共同故意行为,B项属于教唆行为,D项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可见,这些选项都与题意不符,应当排除。只有C项不符合共同侵权要件。依据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承担的规则,动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的侵权责任,但是动物致人损害系第三人的行为所致,动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免责。因此,C项表述的情形中,甲、乙不构成共同侵权,仅乙一人承担侵权责任。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注意:共同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的重点,也是难点,需要深入理解方可全面把握我国法律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规定。
[多选题]抵押权的实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抵押权有效存在
债务人给付迟延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抵押权只要是有效的,当债务人给付迟延时,抵押权人即有权实现其抵押权,无需抵押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债权人先主张其权利。
[单选题]甲是某运输公司的经理,为了抢运煤炭,甲亲自跟车督促驾驶。在驾驶员乙已连续驾驶10多个小时的情况下,甲仍强令乙继续驾驶。乙因过度疲劳,操作失当,在驾驶中撞死路边一摆摊商贩。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单选题]刘某系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知悉大量国家经济秘密。为获取钱财,刘某将这些经济秘密出卖给境外某机构,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刘某的行为构成( )。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解析:解析: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如果明知是向境外的组织、机构或者个人而提供国家秘密的,应认定为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否则,应认定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单选题]唐代时期,“以刑律分类为门,附以格敕”编纂而成的法律是
《大中刑律统类》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 )。
概念
解析:解析:法律规则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一般认为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概念则不属于其中。
[单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
从拍卖机构购买的赃物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善意取得的适用。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善意取得的标的物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白银属于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排除A项。海洛因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排除B项。盗窃物、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但是经过拍卖机构拍卖的赃物(如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某一贪污犯的贪污所得),适用善意取得,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不动产因实行登记制度,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所以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但是也仅限于不需要登记的动产,汽车、船舶、航空器等属于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的动产,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排除D项。
[多选题]处断的一罪包括______。
吸收犯
牵连犯
连续犯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处断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结果加重犯属于实质的一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