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北洋政府时期

题目:《暂行新刑律》颁布于( )。

解析:解析: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成立后,对清末的《大清新刑律》进行删订,是为《暂行新刑律》。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 )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 多于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选举的民主程序。根据我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

  • [单选题]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
  • 授权性规范

  • 解析:解析:按照规范的内容,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可以作出或要求别人作出—‘定行为的规范。授权性规范的作用在于,赋予人们一定的权利去建立或改变他们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以建立和调节国家所需要的法律秩序。授权性规范的特点是具有任意性,即既不强令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也不禁止人们不得作出一定作为,人们有行为选择的自由,授权性规范是关于主体权利的规定。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都是义务性规范。命令性规范足要求法律关系主体应当从事一定行为的规范,即规定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性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规定的行为规则的内容是确定的,不允许主体一方或双方任意改变或违反,具有强制性,如果不履行,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连续任职没有届数限制的是(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中央军委副主席

    国务院各部部长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任职届数限制。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各部部长连续任职没有届数限制,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因此,A项、B项、C项是正确的;D项是错误的。

  • [单选题]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
  • 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李某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人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 解析:解析:A正确,甲成立犯罪中止,李某成立犯罪预备。B错误,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则不成立犯罪中止。乙“基于杀人意图”,被害人未死亡,可成立中止。C错误,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犯罪行为开始实施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C中丙送王某治疗已在犯罪行为结束之后,不成立中止。D错误,中止与未遂可以这样区分:“能达目的而不欲”时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是未遂。对于其中的“能”与“不能”,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进行判断,即只要行为人认为可能既遂而不愿达到既遂的,即使客观上不可能既遂,也是中止。

  • [多选题]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权利有( )。
  • 科学研究的自由

    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

  • 解析:解析:在我国,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文艺创作的权利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而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故B、D项不符合题目要求,答案为A、C。

  • [单选题]一个国家全部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是( )。
  • 法律体系

  •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立法体系、法律体系、法学体系和法系这几个相关概念之间的区别。A选项立法体系是指与一国立法体制密切相关的各有权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体系。B选项法律体系是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即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C选项法学体系是指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D选项法系是具有相同法律历史传统的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综合上述定义,正确答案应选B。

  • [单选题]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作品自( )时起取得著作权。
  • 创作完成


  • [单选题]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的合同是 ( )。
  • 保管合同

  •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险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协商办法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因此,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负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运输合同中,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负有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义务;行纪合同中,委托人负有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义务。因而,这三种合同均是有偿合同。除保管合同外,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的合同还有委托合同、借款合同。

  •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人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 简单的共同犯罪

  • 解析:解析:在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均为实行犯,属于简单的共同犯罪形式。本题的考点是共同犯罪的形式,即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和共同犯罪人结合形式的总称。该知识点在考试中反复出现多次,2001年还曾以判断题考查了必要共同犯罪的概念。考生在复习时应当注意区分不同的分类标准,以及学会判断具体案例中共同犯罪的形式,通常以选择题或简答题出现。

  • 考试宝典
    推荐下载科目: 高中 成考 考研 公共管理硕士 法律硕士 考博 教育硕士 在职硕士 成考(高升专/本) 小学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