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该油田位于甲乙两国各自底土中的部分分属甲国、乙国各自所有

题目:奥尔菲油田跨越甲乙两国边界,分别位于甲乙两国的底土中。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成员国,且它们之间没有相关的协议。根据有关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油田归属与开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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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如张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投资人的身份

  •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

      A项内容存在争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第2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从该条规定来看,A项说法是正确的。但辅导用书上的观点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字样,显然,本题采用了辅导用书的观点,故认为A项说法错误。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因此,B项正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C项错误。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D项错误。


  • [单选题]第 74 题 马某2008年从外地来沪,2009年9月,马某冒用上海市公安局、世博会组委会安保领导小组的名义,编造所谓的“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世博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谎称对企事业单位内保人员进行培训,并通过互联网上传易通软件的网络传真功能向各大公司发送,要求将“培训费”、“购置材料费”等费用在限定期限前打到其指定账户。各单位看出异样,均未上当,部分单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马某的行为构成:(  )
  • 构成诈骗罪(未遂)

  • 解析: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犯罪行为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并非其本人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故马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
  • 乙因与单位领导存在矛盾,即擅自对单位在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操作,给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严重的混乱

    丁为了显示自己在计算机技术方面的本事,设计出一种计算机病毒,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


  • [多选题]第 30 题FO
  • 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不同 

    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不同

    合同的性质不同

  • 解析:FOB 也称“离岸价”,实践中的使用通常为“……港(出发地) FOB ……港(指定目的地)”。按FO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成员图片(4张)  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采用FOB术语成交时,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其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如果该证件并非运输单据,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给予协助以取得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一些国家鼓励出口使用CIF术语,进口使用FOB术语,由本国保险公司和承运人保险或承运。   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就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交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应以合同货币投保 CFR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FOB、CFR、CIF的主要区别在于(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不同;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不同 FOB: Free on Board离岸价(装运港船上交货)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到岸价(成本,运费 加保险) FOB:成本,出港前的一切费用和运输以及风险CFR:成本+运费,到港卸货前的一切费用,责任以及风险(不包括保险)CIF:成本+运费+保险,到港卸货前的一切费用,责任以及风险,包括保险FOB、CFR和CIF根据《通则2000》的解释,其相同点为:都属于装运合同,都是象征性交货,即只要出口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要求的货物装上买方派来的(FOB)或自己安排的(CFR、CIF)船上,提交买方符合要求的货运单据(CIF则包括保险单)便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风险都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都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都规定由卖方提供货物和商业发票,将货物交至并及时通知买方办理出口手续,都规定由买方接受货物、支付价款、办理进口手续。三种贸易术语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CFR和CIF下由卖方办理运输,FOB下由买方办理;FO B、CFR下由买方办理保险,而CIF下由卖方办理保险;FOB后接装运港名称,而CFR、CIF接目的港名称;CFR报价等于FOB价加上运费,而CIF价等于CFR加上保险费 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的疑问】(如下,请求专家帮助解答)三个贸易术语不都是装运合同性质吗

  • [单选题]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 [单选题]四方公司与海通公司因合同纠纷进行诉讼,一审判决海通公司胜诉。四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海通公司分立为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或者判决,不必发回重审


  • [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是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
  • 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

    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

    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

    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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