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基金( )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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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第 80 题 行政合同中相对人享有的权利有:( )
取得报酬和优惠
不可预见的困难补偿请求权
损失补偿请求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
解析:虽然在行政合同中行政机关有行政优益权,但相对人的权益也不得损害,所以相对人也有其权利,主要包括本题的四个选项中的权利。
[单选题]第 2 题 甲在商场买了一个日产日立牌电动刀,认为质量有明显缺陷,向市工商局举报。市工商局经查认定该把剃须刀确系假冒产品,查封了商场尚未出售的10箱该商品,对该商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该商场不服,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工商局仅提供顾客甲购买的剃须刀的质量鉴定结论,并未提供对查封的物品依法抽样鉴定的结论。 审认为其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处罚决定,要求其重新处理。被告工商局不服,提起上诉,并在二审期间对查封的剃须刀作出质量鉴定,结果证明该批商品是假冒商品,二审法院该如何判决?(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3条及《行诉若干解释》第26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诉若干解释》第31条规定,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本案被告工商局一审过程中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二审法院不能因被告在二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而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因此,BD项错误。被诉行为违法,只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单选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该市某一失职的中级法院院长
[单选题]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在审判时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当庭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法院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在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多选题]第 34 题 关于C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本案依法应由走私犯罪侦查局立案侦查
法院对B公司的诉讼代表人有权进行拘传
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法院可以先行扣押、冻结B公司的财产
解析:本案中的犯罪行为依法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根据《刑法》第151条的相关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故C应同B公司一道成为本案的被告人。《刑诉解释》第208条规定,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