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王某自有一栋楼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生活居住的3间(房产原值10万元),用于个人开餐馆的4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2009年1月1日,王某将4问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9年应纳房产税额为( )。
  • 正确答案 :A
  • 1.632万元

  • 解析:(1)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屋3间免税;(2)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3)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4)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5)王某2006年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考试宝典
    推荐下载科目: 银行业从业人员 中级会计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税务师(CTA) 银行从业 中级统计师 价格鉴证师 初级经济师 基金从业 高级统计师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