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X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五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X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X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
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多选题]甲、乙合作开发某产品,双方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未作约定。产品开发出来后,如果就该产品申请专利,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C
专利申请权为甲、乙共有,但甲若转让,乙在同等条件下得优先受偿
若甲放弃专利申请权,乙得单独申请
若甲取得专利权,乙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解析:依《合同法》第340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故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多选题]下列属于《国法大全》的系列的法律汇编有
正确答案 :A
《查士丁尼法典》
解析:B.《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已有10个月,其资产已不足偿债。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年半之前作为保证人向某银行清偿了丙公司的贷款后一直没有向其追偿,同时还将自己对丁公司享有的3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了丙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BCD
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
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
[单选题]在张某为其女儿张乙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
正确答案 :A
因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张某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单选题]甲、乙二人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审判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于是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在送达判决书之前,甲又要求法院进行调解。这时法院应当:( )
正确答案 :C
送达判决书
解析:C。调解的时间是从案件受理之后到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因此本题中甲申请调解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调解的法定时间,法院不应支持,仍然应当送达判决书。
[单选题]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单选题]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
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
[多选题]马某,系归国华侨,在上海投资工厂,但在要求工人劳动时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经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马某符合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条件,决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CD
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
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如果有权核准人民法院不予核准的,则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解析:《刑诉解释》第268条规定,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2)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27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注意本题A项的错误在于不应使用“判决”驳回抗诉,而应当使用“裁定”。
[多选题]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正确答案 :ABCD
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
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
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
解析:B
选项A错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指公务人员依据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观念,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它是坚持依法行政的要求。
选项B正确。“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将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权威结合起来,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选项C错误。“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从国情出发,没有借鉴国外法治经验。
选项D错误。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属于健全完善立法的要求,而本题说的是司法,不涉及立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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