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应对大名公司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市人民政府可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中尤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科技园区,必须取得市政府同意  中尤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科技园区,必须取得市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题目:大名房地产公司从某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大名公司应至迟于2003年9月20日破土动工,按规划建设商品住宅。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公司领导于2004年8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2006年5月,大名公司以缺乏资金为由,请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中尤机械公司用于修建科技园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解析:

A.闲置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责任及房地产转让规定 [法理详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本题首先应适用第43条的规定,依C、D项所述办理,而不应适用第25条之规定。 又依第25条规定,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故B项叙述也正确。 至于A项,属于针对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形,与本题情形不合,故为错误,依题干要求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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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哪些事项?
  • 约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约定举证时限


  • [单选题]中国甲公司(卖方)与德国乙公司(买方)签订水果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有效期至8月20E1。后来中国卖方要求德国买方将有效期延长至8月30日,买方同意,但是忘记将有效期延长的消息告知银行。甲公司于8月22日向银行议付,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 银行不应进行议付,因为已经过了议付的有效期

  • 解析:

    【考点】银行审单的期限及信用证有效期


  • [多选题]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是基于公信原则的有:
  • 甲误将乙的房屋登记为自己的房屋,后甲将此房屋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 解析:[考点] 所有权的取得、公信原则

  • [单选题]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代表名额的:( )。
  • 1/3至一倍

  • 解析:

    「考点」直接选举人大代表候选人比例「解析」《选举法》第3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3至1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5至1/2.


  •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对各部、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
  • 改变或撤销

  • 解析:

    选C。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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