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只能申请人民法院而不能申请仲裁委员会强制执行

题目: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下面有关仲裁裁决的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解析:C.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只能申请人民法院而不能申请仲裁委员会强制执行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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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有关基金募集说法不正确的是:( )
  • 基金份额的发售,可由基金托管人进行

    基金募集期限由核准之日起起算

    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60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款项

  • 解析:

    【考点】基金的募集


  • [多选题]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 解析:

    C   选项A、B错误。《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商标许可权的规定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而本题中王小小的商标是未注册商标,因此,不适用上述有关注册商标许可权的相关规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题中,王小小已经将“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一剪没”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因此,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 [多选题]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官、检察官任免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 庭长、副庭长、副院长、副检察长由本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 解析:

    「考点」法官和检察官的任免「解析」我国《法官法》第13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调出本法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辞退的;(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九)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我国《检察官法》第14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调出本检察院的;(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 [多选题]以下有关股东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的表述正确的是
  • 出资证明书只记载股东的实缴出资额,而不记载股东的认缴出资额

  • 解析:

    根据公司发的相关规定,本题选择D。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为春秋时期楚国制定的法律是(  )。
  • 《仆区法》

    《茆门法》


  • [多选题]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甲患癌症,其妻乙和医院均对甲隐瞒其病情。经与乙协商,甲投保人身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乙。保险公司有权以乙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 解析:

    【答案】CD

      【考点】意思表示、可撤销民事行为

      【解析】选项A错误。《民通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据此可知,甲在购买电视机时不存在重大误解,不能以此为由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

      选项B错误。《婚姻法》中虽然规定了撤销婚姻的情况,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只有因胁迫而结婚的,才可以主张撤销婚姻,受欺诈而结婚的,不属于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据此可知,丁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与债权人乙签订的保证合同,其有权以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选项D正确。甲患癌症,对自己的病情不知,但是其妻乙明知,乙向保险公司隐瞒甲的病情构成欺诈,保险公司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该保险合同。


  • [多选题]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对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抢劫(未遂)罪与信用卡诈骗罪

    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

    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

    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


  • [单选题]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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